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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巧算經(jīng)濟賬搭乘高鐵去辦案
2015-08-13 
        “我是9點03分從歙縣北站上高鐵,10點36分就到合肥,辦完事還不到12點,下午4點43分回到歙縣,高鐵的便捷,不點贊不行?!边@是歙縣法院葉法官近日去合肥辦案回來的感慨。

        近年來,歙縣法院案件數(shù)大幅增加,外出辦案不僅增加辦案成本,長途勞頓也讓法官們叫苦不迭。該院分管執(zhí)行的副院長吳政說:“執(zhí)行案件外出辦理的較多,比如到合肥,單位派車去,因為路途較遠,一般會在合肥住一晚,兩名法官加一個司機,食宿費、油費簡單測算一下每趟得花1500元左右,而且干警還很疲勞,駕車安全系數(shù)低,現(xiàn)在有些干警嘗試坐高鐵到合肥辦案,司機不用去了,只有兩名辦案人員來回車費500多,再加簡單的一個中餐,一趟差最多700元,可以省下六七百元,這個數(shù)字一年下來那是相當可觀的?!闭且驗檫@筆經(jīng)濟賬、安全賬算的準、算的細,歙縣法院決定從2015年8月1日開始,明確要求出差到高鐵沿線城市,無論是一般干警還是院領(lǐng)導(dǎo),單位一律不再安排車輛,統(tǒng)一改用高鐵出行,這在黃山市所有法院尚屬首創(chuàng)。

        ·汪朝亮·

        本文來源:中安在線-安徽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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