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法院上午發(fā)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審判白皮書-交通事故三個多發(fā)要當心-機非間事故多發(fā)高峰午休時段多發(fā)違反交通規(guī)則多發(fā)
2015-07-01
本報訊
(記者孫啟明通訊員王飛)今天上午,本市紅橋區(qū)法院發(fā)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審判白皮書》。數據顯示,該院審理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占同期侵權案件數的75.32%,與合同糾紛、婚姻家庭案件共同構成傳統(tǒng)民事案件的三大主要類型,其中,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數量最多、比例最高。
據了解,隨著機動車數量迅猛增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也呈多發(fā)態(tài)勢,嚴重危及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成為法院受理的最重要民事案件之一。2014年,紅橋區(qū)法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489件,審結641件(含舊存)。
經過對上述案件進行系統(tǒng)分析,發(fā)現多個問題值得重視:一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電動自行車之間交通事故多發(fā)。統(tǒng)計數字顯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數量最多、比例最高,特別是機動車與電動自行車之間的交通事故多發(fā)、易發(fā),事故后果較為嚴重。二是上下班交通高峰和午休時間屬于事故頻發(fā)階段。分析發(fā)現,7時至9時以及16時至18時,系上班及下班的高峰時段,道路通行情況較為復雜,因而交通事故頻發(fā)。而13時至15時,機動車駕駛員、非機動車駕駛人員處于一天當中的疲憊期,也導致事故多發(fā)。三是交通事故案件侵權人多為中青年駕駛人,而受害人多為中老年人。統(tǒng)計顯示,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侵權人年齡集中在31歲至50歲之間,而且大多是因為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引發(fā)的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集中在41歲至60歲之間。四是事故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現象不容忽視。2014年,紅橋區(qū)法院審結的交通肇事案件中,事故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有36件,占全年該類案件的5.6%。
典型案例非機動車馱帶成人違法
案情簡介:2014年6月16日,柳某駕駛孫某所有的車輛沿洪湖雅園小區(qū)甬道由西向東行駛,行至洪湖東路右轉彎時,遇張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趙某沿洪湖東路西側由南向北行駛。柳某駕車未發(fā)現情況,未保證安全,其所駕駛車輛前部左側撞張某車輛左側后部及趙某左腳,造成趙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交管部門認定,柳某承擔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張某承擔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趙某不承擔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法院生效判決認為,對于原告趙某的損失,應由承保肇事車輛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因被告柳某與張某承擔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故應由柳某就趙某超出交強險限額的損失承擔60%的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非機動車馱帶成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件。依照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成人騎行非機動車馱帶成年人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非機動車的駕駛人應當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對馱帶他人的要求,這既是對自身權益的維護,也是對他人權益的尊重。
搶黃燈釀事故責任難逃
案情簡介:2013年3月24日,李某駕駛機動車沿咸陽路由北向南行駛,行至接近水木天成小區(qū)交口北口停車線時,遇交通信號燈黃燈,李某駕車繼續(xù)前行通過路口,遇張某駕駛機動車沿咸陽路由南向西左轉彎,李某所駕車、張某所駕車發(fā)生接觸,后李某所駕車輛失控,遇朱某推行自行車馱帶朱一某由西向東橫過馬路,李某所駕車前部左側與朱某推行的自行車左側前部接觸,造成三方車輛損壞及朱某、朱一某受傷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門認定李某、張某承擔事故同等責任,朱某、朱一某無責任。
法官點評:依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沒有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原地等待。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因機動車駕駛員遇黃燈搶行所引發(fā)的交通事故,造成了三方車輛損壞及二人受傷的損害后果。本案的發(fā)生應引起廣大駕駛員的注意,要養(yǎng)成良好的駕駛習慣,在通過路口時應減速慢行,“寧停三分,莫搶一秒”。
未投交強險投保義務人擔責
案情簡介:2014年2月23日,谷某駕駛小型客車沿白酒廠大道由北向東左轉丁字沽三號路時,遇戴某騎電動自行車沿白酒廠大道由南向北行駛至丁字沽三號路交口,谷某所駕車左前角與戴某所騎電動自行車左側相撞,造成谷某車輛損壞、戴某倒地受傷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谷某駕駛機動車轉彎未讓直行車輛,負事故全部責任,戴某無責任。谷某駕駛的機動車所有人為王某,事發(fā)時該車輛未投保交強險及其他車輛保險。
法官點評:本案中,因車輛所有人王某未履行為該車投保交強險的法定義務,原告戴某喪失了獲得交強險賠償的利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之規(guī)定,對原告戴某的合理損失,其有權要求投保義務人王某及本起事故的直接侵權人谷某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于超出交強險限額范圍的部分,應由直接侵權人谷某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廣大機動車所有人都應該增強保險意識,履行法定義務,為機動車投保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孫啟明王飛)
作者:孫啟明王飛
本文來源:今晚網-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