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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攜罌粟殼乘高鐵被罰500元
2015-08-25 
        南方日報訊(記者/洪奕宜通訊員/肖偉潘雅琴)近日,一名旅客攜帶兩包罌粟殼準(zhǔn)備進(jìn)站乘車時,被廣州南車站派出所民警查獲。

        8月23日10時許,廣州南站安檢員在三樓候車室進(jìn)行安檢時,發(fā)現(xiàn)一名中年婦女的行李內(nèi)有兩小包“球狀”物品,十分可疑。安檢員呼叫民警前來處理。當(dāng)旅客打開行李后,民警判斷這名旅客攜帶的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罌粟殼。

        經(jīng)了解,河南籍旅客劉某有多年腰腿痛的疾病,一直沒治好。這次到廣州探親,親戚將私下收藏多年的50多克罌粟殼贈送給她,說是泡水喝可以治療腰腿疼痛。“不管行與不行,先試試再說?!北е@樣的想法,劉某決定帶回家試試,卻沒想到攜帶使用罌粟殼是違法行為。由于違法事實情節(jié)較輕,且在調(diào)查過程中認(rèn)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民警依法給予劉某500元的處罰。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guān)規(guī)定: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處10日以上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鐵路警方提醒旅客,切勿隨意買賣、攜帶和使用如罌粟殼類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屬違法行為,將依法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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