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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執(zhí)行任務逆行上橋引車禍
2015-07-23 
        □楚天都市報記者張皓攝影:楚天都市報記者李輝

        昨日8時許,漢陽四新北路立交橋上,一輛面包車在立交橋下坡路段追尾灑水車,面包車上一人受傷被困。事發(fā)后,一輛120救護車逆行上橋救助傷者,未料與一輛的士迎面對撞。隨后,另一輛120救護車趕來,將被救出的傷員緊急送醫(yī)。接連二次事故,造成橋面交通短時受阻。

        面包車下橋與灑水車追尾

        “漢陽四新北路立交橋上,有多車相撞,其中還有一輛救護車,面包車里有人被困,消防官兵正在破門救人……”昨日8時47分,讀者黎先生致電楚天都市報新聞熱線86777777稱,一早開車上班就看到該車禍,“太嚇人了,請大家注意行車安全?!?br />
        接報料后,記者9時許趕到事發(fā)現(xiàn)場:漢陽四新北路立交橋國博中心往四新北路方向下橋處。幾名工作人員正在清理現(xiàn)場,出事的微型面包車和出租車,被移到了橋下的路邊;一輛拖車正在對受損的救護車施救,前后停有一輛灑水車和一輛中型面包車,中型面包車的尾部被撞癟。

        據(jù)趕來處理事故的黃師傅介紹,受損的微型面包車和中型面包車,都是他們公司的車輛,早上兩車滿載著飲料送貨。微型面包車行至下橋路段遇到灑水車,因路面濕滑,坡度較大,司機剎車不及與灑水車發(fā)生追尾。

        記者看到,這輛微型面包車前擋風玻璃破碎,前面兩根A柱和副駕駛上方的頂篷變形?!爱敃r司機還好,坐在副駕駛座上的朱師傅腿部被卡,額頭流血?!秉S師傅說,事發(fā)后,消防官兵及時趕到,利用破拆工具,將副駕駛的門打開,將朱師傅救出。

        的士與救護車迎面相撞

        記者看到,120救護車,左前部受損嚴重,大燈脫落,車輪癟氣。

        武漢市120急救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當時他們接到報警后,立即派出就近金色港灣急救站的這輛120救護車。因為事發(fā)處離下橋處已不遠,司機于是打著警燈、拉著警報,逆行上橋來到面包車旁邊,以便及時救助。“當時,救護車已經(jīng)到達現(xiàn)場停了下來,打著警燈拉著警報,在這種情況下,其他車輛應該主動避讓,不料迎面來的一輛的士,卻撞上了救護車的左前部?!边@名負責人強調(diào)。

        中型面包車司機徐師傅告訴記者,同行的微型面包車追尾后,他將車停在路邊施救時,這輛的士先是撞上了救護車,后又撞了他的中型面包車。

        事發(fā)后,微型面包車上受傷的朱師傅被送往漢陽醫(yī)院救治。昨日下午5時許,記者了解到,經(jīng)過檢查,朱師傅腿部幸未骨折,只是軟組織挫傷,額頭傷口縫針輸液后,下午已回家休養(yǎng)。

        而與救護車迎面相撞的出租車,車頭嚴重受損。該車車主章師傅昨晚回告記者,代班司機是30多歲的熊師傅,事發(fā)后不知去向,他專程到熊師傅位于蔡甸的家里,也不見人。目前他和公司的人都在進一步尋找。

        救護車出任務肇事須擔責

        “在這種路況下,逆行上橋確實很危險?!爆F(xiàn)場一些隨機接受采訪的司機不解,難道救護車就能隨意逆行嗎?

        120救護車屬于特種車輛。記者查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上述車輛,在非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guī)定的道路優(yōu)先通行權。

        對此,漢陽交通大隊有關負責人強調(diào),上述規(guī)定里,有“確保安全”這個前提,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就證明沒有確保安全,因此同樣會擔責。

        (原標題:救護車執(zhí)行任務逆行上橋引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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