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收費”還是“收稅”是一種選擇
2015-07-22
昨天,交通運輸部發(fā)布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提出高速公路未來要實行長期收費。對于公路收費,公眾一直存在疑問,買車交了車購稅,加油交了燃油稅(成品油消費稅),為什么用路還要再交通行費?記者就此問題特別采訪了國家行政學院的王偉教授。
車購稅、燃油稅、通行費并不存在重復征收
我國公路發(fā)展的稅收主要有兩種,一是用于公路建設的車購稅,二是用于非收費普通公路養(yǎng)護的成品油消費稅,其中成品油消費稅并不是全額分給公路養(yǎng)護的,還有很大一部分是分給航道養(yǎng)護、運輸管理、環(huán)境保護和新能源發(fā)展的。收費公路自身的養(yǎng)護管理、債務償還、社會資本投資的回收等則需要車輛通行費保障。三者的支出范圍和用途完全不一樣,并不存在重復征收的概念。
2013年,我國公路建設支出為13692億元,而車購稅只有2234億元,一般稅也只有1071億元,整個公路建設稅收缺口高達10387億元,缺口占比高達75.9%,只能通過銀行貸款或吸引社會資本投資解決;此外,非收費普通公路的養(yǎng)護資金需求為2800億元,而成品油消費稅投入只有1443億元,普通公路養(yǎng)護稅收缺口高達1357億元,缺口占比高達48.5%。
為什么有的國家,比如美國收費公路就很少?為什么我們中國就做不到?對此問題,王偉說:
收費比收稅更加公平
世界上并沒有真正意義的免費公路,不是收費就是收稅,而收稅和收費之間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取消收費的結(jié)果自然是加稅。一般來說,收稅需要全體納稅人(征收一般稅)或者部分納稅人(征收專項稅)共同承擔稅賦。收費則按照“用路者付費”的原則,避免不使用高速公路的公眾分擔高速公路的建設和養(yǎng)護運營管理成本。
美國之所以收費公路少,是因為公路專項稅多,有燃油稅、重車稅、輪胎稅、牌照稅等。2010年,美國公路總支出為2043億美元,而專項稅收高達2114億美元。當然,隨著路網(wǎng)老化,大量早期公路、橋梁需要維護或重修,美國現(xiàn)在也陷入了稅收無力支付更新維修費用的困境。為了解決稅收不足的問題,一些發(fā)達國家高速公路也在向收費公路轉(zhuǎn)型,2003年起,德國高速公路開始對12噸以上貨車征收通行費, 2012年又把征收范圍從高速公路擴大到了四車道的普通聯(lián)邦公路,2016年又將要開始對小客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
所以說,《條例》修訂并不是一道收費還是免費的是非題,而是“收費”還是“加稅”的選擇題。2009年,日本新上臺執(zhí)政的民主黨曾試圖推行高速公路免費,結(jié)果在全國民意調(diào)查中遭到68.1%的民眾反對,僅得到26.1%的支持。反對的理由很簡單,就是“不公平!”。反對者說,因為納稅的是全體國民,受益的只有用路的人。如果停止收費,全部改由稅收承擔,那些沒走高速公路的人,就要為走高速公路的人的交錢。最終否決了這項政策。所以說,高速公路長期收費符合“誰用路、誰受益、誰付費”和“不用路、不付費、不負擔”的公平原則,不僅能有效化解高速公路債務風險,為其提供穩(wěn)定養(yǎng)護發(fā)展資金,同時還可以使有限的公路稅收向普通公路傾斜,使普通公路的通行條件也能得到更好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