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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萬修“爬橋”,“為官有為”哪里去了
2015-07-01 
        2015年6月28日報道,湖北孝感市孝昌縣交通局為方便村民渡河,爭取到項目資金248萬元,在澴水河東邊建新橋,新橋竣工已兩個多月,卻撂下引橋不予再建,車輛根本無法通行,有村民為過河只好棄車攀爬上大橋徒步回家。(荊楚網(wǎng))

        248萬修大橋本是件歡天喜地的惠民工程,終于盼到了新橋竣工,卻不成想沒有引橋,讓近萬村民望眼欲穿,真應了那句話“世上最遠的距離,就是橋在我面前,我卻無法接近它”。筆者想問問,為什么好好的“便民橋”變成了怨聲載道的“爛尾橋”,到底誰該為這半拉子工程負責

        該鎮(zhèn)政府相關負責人說,該澴水河大橋是縣交通部門爭取到的項目,他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沒有修建引橋,對此,衛(wèi)店鎮(zhèn)政府會盡快與交通部門協(xié)調(diào),力促新橋早日完工,給村民們帶來便利。政府部門推脫責任無疑是對百姓的不負責任,不把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黨的根本宗旨,密切聯(lián)系群眾是我黨的優(yōu)良作風。習總書記重訪蘭考時提出“為民服務不能一陣風”,是在告誡廣大黨員干部,要把為民務實落到為民服務的方方面面,落實到工作的始終。要摒棄那些喊喊口號、虎頭蛇尾的做法,丟掉形式主義的作風,摒棄一陣風、活動似的方式,把為民服務體現(xiàn)在思想上、落實到行動上,真正落到實處,努力取得群眾滿意的效果。

        在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三嚴三實”精神中,應該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勇于擔當、真抓實干,善始善終的做到“為官有為”。(特約評論員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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