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保高鐵安全省法制辦等你意見發(fā)涉高鐵安全不實信息最高擬罰5萬
2016-09-14
(原標題:如何確保高鐵安全省法制辦等你意見發(fā)涉高鐵安全不實信息最高擬罰5萬)
2016-09-1406:53:51.0如何確保高鐵安全省法制辦等你意見發(fā)涉高鐵安全不實信息最高擬罰5萬高鐵24374經(jīng)濟民生/enpproperty-->云南即將進入高鐵時代,如何預防和減少事故發(fā)生,保障高鐵安全暢通?昨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布《云南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guī)定(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可在10月13日以前將意見反饋至法制辦。
安全保護區(qū)
高速鐵路
實行全封閉管理,鐵路建設單位、鐵路運輸企業(yè)應當在高速鐵路沿線人群密集的區(qū)域設置禁止進入、禁止翻越、高壓危險等安全警示標志。
線路兩側
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qū)。具體是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城市市區(qū)10米;城市郊區(qū)居民居住區(qū)12米;村鎮(zhèn)居民居住區(qū)15米;其他地區(qū)20米。
這些事情不能做
禁止
非法攀爬、鉆越、損毀高速鐵路線路(車站)防護設施
破壞、損毀高速鐵路線路(車站)、橋梁、隧道、涵洞的相關設施及警示標志
擅自進入高速列車司機室、機械師室等重要工作區(qū)域
未經(jīng)允許,擅自進入設備管理和行車調度等重要工作場所
干擾、阻礙高速列車司機及乘務人員工作
擅自發(fā)布涉及高速鐵路安全的重大事項或不實信息
影響、干擾高速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
其他危害和干擾高速鐵路線路、車站及列車安全的行為
懲罰
發(fā)生這些危害高速鐵路線路、車站及列車安全的禁止性行為,將由鐵路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并處罰。
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個人: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春城晚報記者宋金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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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云南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