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開展摩托車專項整治3日共拘留24名交通違法司機
2016-04-23
原標題:鄂州開展摩托車專項整治3日共拘留24名交通違法司機
荊楚網(wǎng)消息(楚天時報記者黎先才通訊員呂立)正三輪車禁止在主城區(qū)主干道上通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將一律拘留等。楚天時報記者21日從鄂州交警部門了解到,自開展摩托車專項整治3日來,該市24名交通違法司機被行政拘留。
目前,摩托(電動)車是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由于部分駕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還有待加強,摩托(電動)車交通違法現(xiàn)象比較突出,涉及摩托(電動)車的交通事故頻發(fā)。
按照鄂州市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辦要求,從4月18日起,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全面啟動“百日會戰(zhàn)”第三波次暨摩托(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全員上陣,通過固守、巡邏、交叉執(zhí)法相結合的方式,為期10日的專項整治行動已全域鋪開。
整治期間,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結合摩托車出行時間和地域特點共設置13個檢查點。其中,在鄂州主城區(qū)設立3個檢查點,即康城轉(zhuǎn)盤、濱湖北路市政府路口、三面像崗亭路口。
重點整治內(nèi)容為:摩托車無證駕駛、不戴安全頭盔、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未購買保險及未取得號牌、報廢車上路、超員、闖禁行線、非法載客營運等交通違法行為。
從4月18日起,鄂州市將嚴格實施“禁止正三輪摩托車(含電動)在主城區(qū)主干道通行”的管制措施,具體為從早上7時至晚7時,禁止正三輪(含電動)摩托車在鄂州城區(qū)文星大道、武昌大道(三面像至鳳凰崗亭)、南浦路、古城路、濱湖北路通行。
對違反上述“禁行”規(guī)定的,交警部門將依法實行“三個一律”,即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一律予以行政拘留;無號牌上路行駛或挪用、偽造號牌的,一律扣留車輛;違反規(guī)定在限制通行區(qū)域行駛的,一律記3分并處100元罰款。
鄂州交警部門表示,對不服從管理、阻礙執(zhí)行公務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楚天時報記者4月21日獲悉:行動3日以來,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lián)合交通、城管、客運等部門,共出動警力487余人次,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277起。其中,騎摩托車未帶安全頭盔158起,逆向行駛191起,走禁行線103起,摩托車逾期未檢驗51起,暫扣摩托車245輛,無證駕駛摩托車11起,已行政拘留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