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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2015-07-04 
        

        消息股匯總:7月3日盤前提示漢鼎股份大漲9.03%

        滬深Level2十檔行情掌握主力動向

        漲停尖兵:高頻監(jiān)控盤中漲停股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連續(xù)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

        ●經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東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征詢,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一、股價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7月1日、7月2日、7月3日連續(xù)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以上,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1、經本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正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對本公司股票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資產重組、發(fā)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購、債務重組、業(yè)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公司未發(fā)現(xiàn)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2、經向本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征詢,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目前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對本公司股票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資產重組、發(fā)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購、債務重組、業(yè)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市規(guī)則》”)相關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公司目前沒有根據(jù)《上市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jù)《上市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四、風險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香港聯(lián)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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