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督ㄖ┕すさ負P塵防治檢查標準》
2021-09-29 來源:青海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施工揚塵管理,改善大氣環(huán)境質量,減少建筑工地對周邊環(huán)境影響,提高現(xiàn)場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推進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常態(tài)化建設,科學評價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我廳制定了《建筑施工工地揚塵防治檢查標準(試行)》(附件1)和《建筑施工現(xiàn)場揚塵治理考核評分標準》(附件2),現(xiàn)印發(fā)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強化參建各方揚塵治理主體責任落實。建設單位應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首要責任,應當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及時撥付和核查施工單位揚塵治理資金的使用情況,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督促施工單位編制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并落實各項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單位應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主要責任,針對施工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揚塵治理方案,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工地揚塵防治檢查標準(試行)》的要求,細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責任;實行施工總承包管理的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督促分包單位全面落實各項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監(jiān)理單位應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監(jiān)理責任,對揚塵治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對揚塵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開展揚塵防治考核評定。各地主管部門要建立建筑工地清單和臺帳,對照《建筑施工現(xiàn)場揚塵治理考核評分標準》對建筑工地進行檢查考核,每季度將所轄區(qū)域建筑工地檢查評定優(yōu)良率、合格率、不合格率等動態(tài)情況進行匯總,并逐級上報上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

  三、加強監(jiān)督檢查。各地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施工揚塵治理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實行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和暗訪暗查相結合,凡發(fā)現(xiàn)檢查評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限期整改,必要時責令停工,直至達到標準要求,對揚塵防治控制不力,不履行職責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定期予以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實施相應處罰。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將結合開復工檢查、工程質量安全“雙隨機”檢查和安全生產(chǎn)標準化文明施工檢查,組織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檢查、督查和考核,對未落實《建筑施工工地揚塵防治檢查標準(試行)》的地區(qū)進行通報批評。

  附件:1.《建筑施工工地揚塵防治檢查標準(試行)》

  2.《建筑施工現(xiàn)場揚塵治理考核評分標準》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建筑施工工地揚塵防治檢查標準(試行)

 

  一、管理行為檢查

  1.項目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編制情況。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規(guī)定編制項目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否審核簽字并蓋章。

  2.項目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機構建立情況。檢查項目是否成立由建設、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共同組成的項目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機構。其中,施工單位項目經(jīng)理為第一責任人,項目 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具體責任落實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3.項目施工揚塵防治公示情況。檢查施工工地出入口 是否公示項目揚塵防治目標、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揚塵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清單、各參建單位及工程所在地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等相關情況。

  4.項目施工揚塵防治經(jīng)費使用登記情況。檢查施工工地是否建立揚塵防治費使用登記臺帳,揚塵防治相關費用的接收和使用憑證是否齊全、符實。

  5.項目施工揚塵防治檢查情況。檢查項目是否建立施工揚塵防治檢查制度;建設單位是否定期組織施工、監(jiān)理單位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各項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是否整改閉合等。

  6.分包單位揚塵管理:檢查總承包單位與建筑垃圾運輸、土石方開挖、場內道路施工等專業(yè)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時,是否簽訂揚塵防治協(xié)議,明確各方管理職責;分包單位是否按規(guī)定建立揚塵防治管理組織,指派分包單位揚塵防治管理人。

  7.建立揚塵預警制度:檢查施工單位是否編制揚塵預警響應預案;是否按照大氣重污染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4個預警響應級別,針對工地揚塵防治特點,采取灑水降塵、局部停工、全部停工等預警響應措施。

  二、現(xiàn)場實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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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檢查施工工地是否連續(xù)設置封閉圍擋;

  2.圍擋高度要求:市區(qū)主要路段不低于2.5m,一般路段不應低于1.8m;

  3.圍擋材質要求:優(yōu)先選用裝配式彩鋼圍擋,不得使用彩色編織布竹笆或安全網(wǎng)等易變形材料;

  4.圍擋頂端要求:應設置噴霧降塵裝置和警示頂燈,噴霧噴頭水平間隔不大于5m,噴射水霧方向應向工地內部傾斜。

 ?。ǘ└采w與綠化

  1.物料堆放覆蓋:建筑工地使用的砂、石等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時,應定期灑水并用揚塵防治網(wǎng)覆蓋;細顆粒建筑材料(指水泥、粉煤灰、干粉粘結劑等容易產(chǎn)生揚塵的細小顆粒物類建筑材料)應封閉存放,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

  2.城區(qū)建筑工地不得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使用自拌砂漿時,攪拌設備四周設置全封閉圍擋;

  3.裸土覆蓋:施工工地裸土(含超過 8 小時不擾動的裸土以及暫時不能開工建設的裸露地面)應使用防塵網(wǎng)進行覆蓋、綠化或固化等防塵措施,覆蓋要封閉嚴密、連接牢固,綠化要及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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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車輛沖洗設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須安裝車輛沖洗設施,設置專人負責對出場車輛底盤、槽幫、車輪等易攜帶泥沙部位進行清洗,不得帶泥上路;

  2.沉淀池:洗車池旁必須設置沉淀池和排水溝,確保場區(qū)無積水,防止污水外溢污染道路。沉淀池設置不得少于兩級沉淀,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網(wǎng)和河、湖等水體;

  3.車輛沖洗記錄:車輛沖洗應定人、定崗,操作人員按規(guī)程操作,并填寫車輛沖洗臺賬,相關登記臺帳應留置現(xiàn)場備查;

  4.沖洗設備保養(yǎng)。施工單位應定期做好自動沖洗設施的清潔和保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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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道路硬化: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含使用超過 3 個月 的臨時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硬化宜采用裝配式、定型化、防滑鋼板等可周轉使用的材料構件鋪設道路。道路兩側應設置排水溝和路沿石, 防止雨水、 泥土污染道路;

  2.材料堆場、加工區(qū)、倉庫:應鋪設混凝土硬地坪,與場內道路相連;

  3.生活、辦公區(qū):應進行硬化處理,宜優(yōu)先使用能重復利用的預制磚、板等材料;

  4.場地保潔:施工工地應建立保潔制度,設專人負責衛(wèi)生保潔,定時對施工工地路面進行沖洗降塵,保持路面清潔不起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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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坑土方開挖:應在基坑四周設置霧狀固定噴淋裝置,噴頭水平間距不大于5m,設置于臨時防護架上。對于基坑周邊固定噴淋裝置無法覆蓋的中心區(qū)域和其他場平工程, 應增設移動式霧炮。施工工地移動式霧炮按每10000 ㎡占地面積設置1臺;

  2.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施工:腳手架外側應滿張密目式安全網(wǎng),爬升、懸挑式腳手架底部應采取硬質材料全部封閉,密目式安全網(wǎng)應定期清理,替換后的密目式安全網(wǎng)用水浸泡沖洗,不得用拍打法除塵。室內清理時應使用移動式降塵噴頭降塵,主體結構內清理垃圾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擲;

  3.裝飾工程降塵措施。木制作作業(yè)應在固定區(qū)域集中加工,宜采取場外定制或工廠化加工;型材加工應統(tǒng)一下料、統(tǒng)一制作,宜采取場外定制或工廠化加工;石材加工宜采取場外定制或工廠化加工,確需現(xiàn)場切割、鉆孔作業(yè)的,應采取濕式作業(yè)法;

  4.特殊天氣:在干燥天氣、空氣重污染、風力四級以上等特殊天氣,施工工地的噴淋、噴霧裝置必須與施工同步, 防止產(chǎn)生揚塵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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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運輸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使用合規(guī)車輛,加強對渣土運輸車輛、人員管理;

  2.車輛覆蓋措施:宜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裝載不得冒出車輛欄板,防止沿路拋撒;

  3.施工道路作為社會道路通行機動車的,施工單位應每天派專人進行清掃,隨時灑水降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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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筑垃圾收集:建筑垃圾應按不同的產(chǎn)生源、種類、性質進行分類收集,施工單位應分類設置建筑垃圾堆放場地和垃圾池,垃圾池上部應有覆蓋密閉措施;

  2.生活垃圾:生活、辦公區(qū)應設置密閉式垃圾容器,建筑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3.建筑工地嚴禁焚燒各類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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