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發(fā)〔2021〕3號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技術復雜認定標準和程序的通知
各區(qū)縣(自治縣)住房城鄉(xiāng)建委,兩江新區(qū)、經開區(qū)、高新區(qū)、萬盛經開區(qū)、雙橋經開區(qū)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fā)〔2019〕114號),規(guī)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施工招標評標方法,依據(jù)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結合我市工程實際,我委對技術特別復雜或對技術、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設項目,建立了認定標準和程序,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定標準
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程序進行技術復雜或對技術、性能有特殊要求的認定,經認定后其施工招標可采取綜合評估法: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單棟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的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學校、醫(yī)院等大型公共建筑,或其他具有重要經濟、文化、歷史等意義的公共建筑及其示范性工程。
2.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建筑物、高度超過120米的構筑物、單跨跨度超過39米的建筑工程,或其他結構高度超限建筑。
3.抗震設防類別為特殊設防類和重點設防類的建筑,或其地基復雜程度為一級地基(復雜地基)的工程。
4.防護級別為三級以上或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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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度>3000米的特長隧道工程。
2.開挖跨度≥18米的特大跨度隧道工程(車站隧道或渡線段隧道)。
3.單孔跨徑>150米或墩高>50米的復雜橋梁工程。
4.填挖高度>20米的高填深挖路基及需特殊處理的路基工程。
?。ㄈ蛄骸⑺淼?、立交工程
1.多孔跨徑總長>1000米或單孔跨徑>150米的復雜橋梁工程。
2.長度>3000米的特長隧道工程或開挖跨度≥14米的隧道工程。
3.三層及以上(不計地面道路及地通道層)復雜互通立交工程。
?。ㄋ模┏鞘械叵戮C合管廊工程
1.長度>3000米,采用暗挖法施工的工程。
2.長度>1000米且斷面面積≥20平方米,采用暗挖法施工的工程。
?。ㄎ澹┭b配式建筑
裝配式建筑仍按我委《關于落實<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yè)現(xiàn)代化促進建筑業(yè)高質量發(fā)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渝建科〔2020〕35號)規(guī)定的標準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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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一)~(五)類工程中,其他因水文、地質等施工環(huán)境復雜或危險性較大,需采取特殊技術措施保障施工安全的工程。
二、認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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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認定技術復雜或對技術、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設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在工程施工招標前,自行組織專家論證,專家可在我委相關專家?guī)熘谐槿?,人?shù)原則上為5人及以上單數(shù)。專家論證應形成書面論證報告,提出明確認證意見,并由專家簽字確認。
(二)書面申請
經初步論證滿足本通知前述標準的,由項目建設單位向負責項目審批、監(jiān)管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認定申請,并附初步論證的論證報告和相關資料。其中,市管項目向市住房城鄉(xiāng)建委提出申請;區(qū)(縣)管項目向區(qū)縣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三)復核論證
收到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的書面申請后,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復核論證,由專家提出復核論證意見。專家抽取方式與初步論證相同,已參與初步論證的專家不再抽取參與復核論證。市管項目的復核論證,由我委質安處、軌道處、道路處、人居處、科技外事處等根據(jù)職責分工分別組織;區(qū)(縣)管項目的復核論證,由區(qū)縣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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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復核論證通過的工程建設項目,由相應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根據(jù)專家意見出具認定意見。
三、有關要求
?。ㄒ唬└鲄^(qū)縣(自治縣)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認真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制定實施細則,有效落實本轄區(qū)內工程建設項目技術復雜認定工作。
?。ǘ└鹘ㄔO單位應嚴格按照認定標準進行初步論證和認定申報,并按照要求及時、如實提供擬認定項目的基本情況、技術資料、初步論證情況等,認真配合做好后續(xù)認定工作。建設單位應對提供的項目信息資料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