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qū)市和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南昌市城鄉(xiāng)建設局,贛江新區(qū)城鄉(xiāng)建設和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改進投標保函方式,進一步降低招投標活動交易成本,依據《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投標保函的通知》(贛公管辦〔2020〕5號)精神,我廳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添加了電子投標保函功能,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標人(或招標人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在投標保證金遞交形式中添加電子投標保函。
二、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可以通過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金融服務系統(tǒng)選擇電子投標保函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招標人不得拒絕。
三、采用電子投標保函的投標人,應通過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金融服務系統(tǒng)開具和提交。操作手冊詳見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首頁→金融服務→資訊中心→幫助中心→產品介紹→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金融服務系統(tǒng)電子投標保函操作手冊。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1年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