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在2020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上,交通運輸部為第二批共21家“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單位”授牌,它們分別是: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吉林省交通運輸廳、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安徽省交通運輸廳、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云南省交通運輸廳、陜西省交通運輸廳、寧波市交通運輸局、廈門市交通運輸局、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道建筑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和大連海事大學。
會議要求,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單位,要力爭用1年至2年的時間,取得試點任務的階段性成果。用3年至5年的時間,取得相對完善的系統(tǒng)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試、典型樣板,并在全國范圍內(nèi)有序推廣。
試點單位要按照試點工作要求,聚焦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重點任務,圍繞重點領域、優(yōu)勢領域、急需領域或關鍵環(huán)節(jié),大膽創(chuàng)新,積極探索,抓緊完善試點實施方案和任務申報。預期成果要具備一定的行業(yè)領先地位和特色,確保預期成果可量化可考核,形成良好的示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