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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調整收費公路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政策
2019-01-31 來源:廣西日報
    本報南寧訊 (記者/吳麗萍 通訊員/李雪芝)為降低物流運輸成本,引導和鼓勵運輸業(yè)戶合法裝載運輸,加強和規(guī)范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日前,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發(fā)展改革委、財政廳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調整廣西收費公路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從2月1日起,調整我區(qū)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的超限判別標準及計重收費噸位區(qū)間。

   《通知》在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超限判別標準方面規(guī)定,各車輛類型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調整為:二軸貨車18噸、三軸貨車25噸(其中三軸汽車列車27噸)、四軸貨車31噸(其中四軸汽車列車36噸)、五軸汽車列車43噸、六軸以上(含六軸)汽車列車49噸(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46噸)。

   封閉式高速公路和開放式收費公路正常裝載的合法運輸車輛通行費計費噸位區(qū)間由原“大于10噸小于等于50噸”調整為“大于10噸小于等于49噸”,同時取消大于50噸按正常裝載的合法運輸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收費的規(guī)定。調整后,車貨總質量大于49噸以上的車輛屬于超限運輸車輛,在基本費率不變的基礎上,10噸至49噸區(qū)間噸位的合法裝載運輸貨車通行費成本將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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