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18]3號
2018-03-16
福建瑞泰建設有限公司: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資質申報材料中的中寶(福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廠房工程業(yè)績與實際不一致,存在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為。
我部于2017年8月22日向你單位發(fā)出《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市行撤告字〔2017〕52號),你單位于2017年9月28日簽收,并提出書面陳述、申辯。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該申辯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我部決定撤銷你單位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政許可,且你單位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行政許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到福建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xù)。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翼佳音
聯系電話:010-5893433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2018年1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福建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