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公路水毀防治與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6-07-28 
        鄂交建〔2016〕394號

        各市州交通運輸局(委)、各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省公路局、省高管局:

        今年入梅以來,連續(xù)五輪強降雨襲擊湖北,江河水位暴漲,山洪泥石流頻發(fā),給湖北公路帶來嚴重損毀。為切實加強公路防汛抗災,著力抓好公路水毀重建,按照“應急與謀遠相結合、恢復與改造相結合、重建與提質相結合”的原則,大力提高公路抗汛抗災能力,確保公路工程質量和安全通暢,現(xiàn)就進一步加強公路水毀防治與重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超前謀劃,做好汛前防災準備工作

        一是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工作職責。各級交通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組織保障體系,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從災害預防、隱患排查、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隊伍建設等方面做好應對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責任落實、指揮通暢、處置有力。

        二是強化日常養(yǎng)護,提高預防時效。各級公路管理機構在每年汛期來臨前應加大公路橋梁、涵洞、高陡邊坡、臨水路堤的日常養(yǎng)護,及時清理疏通排水溝、邊溝、截水溝和橋梁涵洞。汛期來臨前應對橋涵、擋墻等構造物和公路排水設施所存在的損壞或病害進行預防性整治,對施工路段、高陡邊坡、重點橋梁等關鍵部位進行重點監(jiān)控,完善各類警示標志,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從今年被沖毀的臨河路基、橋涵來看,大多數(shù)是因河道中人工構造物、河床突出巖體及樹木等障礙物導致水流嚴重偏向一側沖刷公路所致,因此,各地交通部門應加強與水利、國土等部門溝通銜接,有針對性地開展河道疏浚、地質災害處治等工作。

        三是加大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預案。公路應急中心應加強汛期公路應急物資的儲備,以及機械設備的全面維護保養(yǎng),對儲備不足、老舊失效的物資要及時補充更新,對存在故障隱患的設備要及時檢測檢修,確保應急物資儲備充足,機械設備技術狀況良好。同時,針對山洪暴發(fā)、山體滑坡、公路塌方等現(xiàn)象,優(yōu)化調整各項防汛應急預案;并通過實戰(zhàn)演練,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增強預案的針對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積極作為,加強汛期抗災應對工作

        一是加強公路巡查監(jiān)測。各級交通部門應加強汛期公路巡查力度,尤其是重點監(jiān)視前期已發(fā)生水毀和易發(fā)生塌方的路段,切實做到有問題早發(fā)現(xiàn)、早處理。對于危險路段必須設立警示警告標志,專人值守,引導通行,同時安排專職工程技術人員24小時對危險路段進行監(jiān)測,防范可能發(fā)生的次生災害。

        二是做好公路搶通工作。水毀災情發(fā)生后,各級交通部門必須按照先通后暢、先主后次,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應急搶修與全面恢復相結合的原則開展公路搶通工作。應及時清除公路沿線的塌方,疏通涵洞、邊溝,安全快捷地完成搶修保通任務,并及時上報險情處治進展情況。對短期內無法搶通的路段,必須設置繞行線路或修建臨時便道,保障救災物資正常通行和人民群眾安全撤離。

        三是針對具體問題,采取分類處置措施。對因橫向排水不足造成邊坡集中沖刷的,可采取擋、截、散等方法將路面水從急流槽或硬質邊坡處排至路外;對受集中水流沖刷影響較大的邊坡,可采取鋪彩條布或土工布等方法減緩水流沖刷;對臨河路基宜受沖刷路段,特別是在河道中水工建筑物上下游及淤塞的河道下游,可采取集中拋石等辦法進行護基并改變水流方向、減小水流沖刷;對分蓄洪區(qū)和內澇地區(qū),待公路淹水消退后,應組織人員值守,在恢復公路功能前嚴禁大噸位車輛行駛,最大限度地減輕被淹路段的損壞;要抓住晴好天氣,對路面坑槽進行及時修補,對路面松散層進行灑油處治,以防病害擴展蔓延;對滯水路段進行搶通搶修時,嚴禁抽排水直接沖刷公路路基和路面。

        三、科學決策,強化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一是全面開展水毀路段的調查檢測。公路水毀病害主要表現(xiàn)為路基淘空、沉陷、坍塌、浸泡,瀝青路面松散、坑槽、脫皮、龜裂、網(wǎng)裂、翻漿,水泥混凝土路面脫空、斷板、塌陷,橋梁橋孔堵塞、基礎脫空、錐坡毀壞、側墻脹裂傾覆、欄桿損壞,涵洞垮塌、堵塞、沉陷、翼墻毀損等。修復前應對水毀路段進行徹底調查,掌握水毀類型和程度,必要時可進行綜合檢測。

        二是科學制定整治方案。在調查檢測的基礎上,認真分析水毀原因、機理,有針對性開展修復方案設計。上邊坡垮塌路段原則上宜放緩邊坡,并完善截水溝等排水系統(tǒng);下邊坡垮塌路段原則上應修筑擋墻,擋墻基礎宜設置在硬質基巖上,也可采用舊鋼軌樁、基礎植筋、預制混凝土樁等基礎型式;水毀路段的涵洞設置,應在水文計算基礎上適當加大排水通道的結構尺寸,提高排水能力。鋼波紋管涵具有管徑大、地基承載力要求低、施工方便等優(yōu)點,可在水毀工程修復中優(yōu)先使用;橋梁錐坡基儲涵洞側墻及浸水擋墻應優(yōu)先采用片石混凝土砌筑,以提高其抗沖刷和抗傾覆能力;對位于分蓄洪區(qū)、易內澇的路段及農村公路,原則上應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結構,提高路面抗水害能力。各級交通部門應加強設計審查,組織專家對嚴重水毀路段、地質復雜路段、高邊坡路段的修復設計方案進行認真審查,逐一分析水毀原因,加強各路段修復工程的針對性設計,保證修復方案科學、安全、合理。

        三是加強水毀工程的修復管理。各級交通部門要針對水毀損失,查找原因,認真總結防汛救災及水毀修復過程中的經(jīng)驗及教訓,制定切合本地區(qū)實際的《公路水毀防治實施細則》;特別是在公路新改建工程中,應充分考慮區(qū)域水毀因素,合理確定路基高度、優(yōu)化排水系統(tǒng)、完善防護工程,從源頭上提高公路整體抗災能力。各級交通部門要加大對水毀修復工程的技術支持和行業(yè)指導,規(guī)范水毀修復工程的工地要求、施工工藝和過程控制,提高水毀修復工程管理水平,確保修復工期和修復質量。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

        2016年7月19日

        公路常見水毀救災與修復的一般措施一、清障排水

        1、臨河公路:結合公路水毀原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河道清障和疏浚工作,及時清除河道中的淤塞泥沙、樹木、天然巖體、孤石與廢棄的丁壩、攔水壩、過水路面、過水橋涵等人工構造物。

        2、截排水邊溝:及時疏通、修復排水邊溝,恢復截排水功能。

        3、路面排水:可在路基外側設置擋水和導水結構,通過路側急流槽及時排水,不得將路面集水長距離匯流后進行縱向集中排放。對已發(fā)現(xiàn)排水不暢的路段,應及時采取提前堵、截和橫向開溝等方法分散排水,避免匯流過大造成局部大面積沖毀。

        二、路基

        1、路基沖毀:臨河路基被強烈沖刷時,應及時采取拋巨石、石籠和樹木進行路基防護,達到改變水流方向、減輕水流沖刷的效果。

        2、路基淘空:對小型的路基缺口可及時填補袋裝土或砂石材料,并進行人工夯實;路基淘空較大的可采取拋石防護、打樹樁護腳,填土后機械碾壓,坡腳處可增設部分防護工程。

        3、路基坍塌:坍塌路基土石方要及時清除,在基本達到路基穩(wěn)定層后,人工開挖臺階,分層回填土石方。

        4、路基沉陷:應挖除軟弱土層或清除原有路基填料,重新填筑碎石、砂(礫)石等透水性材料,分層填筑、分層夯實;同時根據(jù)水毀成因,可增加必要的路基防護工程。

        5、路基浸泡:在建公路的路基長時間浸泡后路基強度必然下降,退水后應首先疏排積水,翻曬復壓,然后進行壓實度檢測,檢測合格后的路基方可進行后續(xù)施工;檢測不合格時,可摻加石灰進行改良處理;長時間浸泡的既有公路路基,在退水后要及時疏排積水,并加強沉降觀測。

        三、路面

        1、瀝青路面:

        (1)松散、坑槽、脫皮:局部病害路段應在路面干燥后及時挖除面層,然后用瀝青混凝土進行修補,對基層損壞的還應挖除基層,用水泥穩(wěn)定粒料修補后,再鋪筑瀝青混凝土;條件受限時也可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進行修復。

        (2)沉陷、翻漿:局部病害路段則需挖除路面松散料,直至堅實的路基,然后再從下往上逐層處理。

        (3)龜裂、網(wǎng)裂:局部病害路段應在路面干燥后,再進行罩面處理。

        (4)對因浸泡產(chǎn)生大面積病害的路面則應進行大修處治,挖除損壞路基,整幅基層補強,重鋪瀝青混凝土面層。

        2、水泥路面:

        (1)板下淘空:板下淘空而出現(xiàn)的唧泥板、淘空板,可采取及時填充板下空隙然后壓漿處理的方法進行處理,同時要對縱、橫縫進行灌縫,防止發(fā)生面板斷裂、破碎。

        (2)面板斷裂、破碎:如基層尚未損壞,可采取面板灌縫、挖補瀝青混合料等局部修復的方法進行處理;如因基層水穩(wěn)定性差或強度不足而引起的面板破碎,可挖除破碎板與損壞的基層,換填水穩(wěn)定性好的基層后再按原面板設計標準進行修復。

        (3)面板懸空:對因受水流沖刷導致部分路基坍塌而造成水泥面板懸空的,可先用水穩(wěn)定性較好的材料修復路基,然后用水泥穩(wěn)定粒料或低標號砼填實板下基層空隙,填筑時要確?;鶎訌姸葷M足設計要求。

        四、橋涵

        1、對一般性損壞的橋梁可進行常規(guī)性修復維護;對損壞嚴重、危及安全的橋梁,可采取限載和應急加固措施;對中斷交通一時難以修復的橋梁,要迅速搶修便橋或設置繞行標志。

        2、對需重建或維修加固的橋梁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專項設計和施工。

        3、基礎脫空:可填補部分砌石及混凝土,也可在原基礎周圍加寬加深新基礎等方式進行修復及加固,同時,可在查明水毀原因的基礎上增設片石護面、河底鋪砌和駁岸。

        4、錐坡毀壞:可采用漿砌片石修補坡面,片石混凝土修補坡腳擋墻。

        五、其它工程

        1、護坡:適宜植物生長的土質邊坡可采用草灌結合的植物防護;在洪水位以下的路基邊坡可鋪砌片石護坡;坡面有損壞的,應將損壞部分拆除重修,并注意夯實護坡內填料。

        2、駁岸:應避免直接受到水流的沖刷和淘蝕,適當加大基礎的埋置深度。如發(fā)現(xiàn)受洪水沖刷,基礎被掏空,但未危及墻體時,可采取拋石加固或用片石將掏空部分塞實、灌漿。對倒塌的駁岸應分析原因,可適當提高標準,重新設計新建。

        3、擋土墻:基礎沖空的擋土墻采用石料或水泥砼充填密實,并根據(jù)沖刷深度加做片石混凝土或水泥砼套基;斷裂傾斜的擋土墻如基礎發(fā)生不均勻沉陷,要把損壞部分拆除重建,新舊結合處要留有伸縮縫;如擋土墻倒塌、損壞嚴重,采用上述方法不能達到要求時,要拆除新建,同時要重視擋土墻的排水設計及墻后填料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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