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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煤“一車難求”:部分線路煤炭運價漲10%
2016-11-15 
        進入儲煤季節(jié)末期,中國鐵路出現了煤炭運輸“一車難求”現象。在這種背景下,太原鐵路局和蘭州鐵路局近日發(fā)布了相關通知,將部分煤炭運費基準運價上浮10%。

        11月14日,從市場人士處了解到,太原鐵路局、蘭州鐵路局均已下發(fā)《關于調整煤炭運輸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將部分煤炭鐵路運費進行了上調。太原鐵路局下發(fā)的通知顯示,太原鐵路局管內整車煤炭運輸運價不變,此部分占太原鐵路局煤炭發(fā)送量的66.7%。太原鐵路局管內各占發(fā)送至全路(不含太原鐵路局管內)的政策和煤炭,運費上浮10%(不含孝柳、武左、沁沁運費)。蘭州鐵路局的通知顯示,蘭州鐵路局管內各站到全路各站的整車煤實行差異化定價,除部分線路外,煤炭整車運費上浮10%。

        鐵路貨運大致包括運輸和裝卸兩個環(huán)節(jié),收費標準分別對應基價2和基價1。中國鐵路整車貨物每噸運價即:基價2乘以公里數再加上基價1。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2015年1月底下發(fā)的《關于調整鐵路貨運價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國家鐵路貨物統(tǒng)一運價為15.51分/噸公里,并作為基準價,允許適當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10%,下浮不限,在上述浮動范圍內,鐵路運輸企業(yè)可以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具體運價水平。

        早在10月份之前,這些鐵路局執(zhí)行的運費還在基準價之下。10月10日左右,不少鐵路局將煤炭運費恢復至基準價。此次,部分煤炭運費上浮10%已是上限,再漲價就是違反國家發(fā)改委的價格規(guī)定。

        為保障今冬明春電煤穩(wěn)定供應,特別是居民生活,取暖、制氣以及重點地區(qū)用煤需求,國家發(fā)改委與中國鐵路總公司(下稱“中鐵總”)就增加煤炭運力進行了研究,決定加大電煤拉運力度。為做好新增運力和有效資源的工作銜接,國家發(fā)改委11月9日還召開了相關專題會議。財新網援引中鐵總人士的消息稱,會上要求中鐵總全力保障煤炭運輸,尤其在短期內將秦皇島港的庫存煤炭增加至800萬噸,從而保障煤炭供應、抑制煤價。

        人民鐵道網11月9日報道稱,為確保環(huán)渤海地區(qū)煤炭供應,中鐵總加強了煤運大通道大秦線的運輸組織,運用運力,使用價格政策,引導山西、內蒙古等地煤炭企業(yè)增加到達環(huán)渤海港口的煤炭運量,正在協(xié)調環(huán)渤海各港口,加強接卸,垛位運用,提高港口煤炭堆存能力。

        同時,中鐵總的數據也顯示,10月全國鐵路煤炭運量完成1.7億噸,同比增加1059萬噸,增長6.6%;11月第一周,煤炭運量完成近4000萬噸,同比增長更高達10.2%。

        業(yè)內人士分析稱,正因為近期正加大電煤運輸的力度,很多鐵路車皮將優(yōu)先保證電煤的運輸,這就導致鐵路車皮的緊張,所以適當漲價也屬于正常。

        而此前10月份的一波運費調整的主要原因是,交通部公路治超導致部分煤炭運輸向鐵路轉移。如今再疊加保煤炭供應的影響,使得近期煤炭運力緊張。

        業(yè)內人士分析稱,10月份的鐵路運費調整對煤價還是有一些影響的,但此次部分鐵路局上調運費對煤價上漲影響比較有限。一方面是因為調整的鐵路線路有限,另一方面是因為目前港口的煤價是虛高,國家發(fā)改委也在敦促煤價回到合理區(qū)間,所以部分煤炭運費上調并不會轉移到煤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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