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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費切勿變相漲價
2016-08-23 
        (原標題:高速公路收費切勿變相漲價)

        胡旭

        交通運輸部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物流業(yè)“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見》中首次明確提出,將探索高速公路分時段差異化收費政策。這本是作為一項“降成本”政策舉措提出來,但公布后,社會各界普遍擔心:會不會導致高速公路收費變相上漲,會不會為取消節(jié)假日收費政策“搭臺”?這種“一邊倒”解讀,對決策主管部門是一種及時的提醒,應當從中看到民心所向,更多從維護全社會整體利益的角度來改革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費政策和定價機制。

        分時段差異化收費,簡單理解,就是對高速公路收費標準進行動態(tài)調整,繁忙的時候收費標準高一些,閑暇的時候收費標準低一些,從而達到引導車輛避峰、錯峰出行。但這一政策一旦實施,可能會面臨一系列現(xiàn)實問題。高速公路大致上都是白天忙碌,夜間車流相對較少。如果有意識引導車輛晚上上高速公路,可能會放大交通安全風險。同時,由于部分高速公路在整個高速公路網(wǎng)中處于主通道地位,車流負荷量已經(jīng)處于飽和狀態(tài),采取分時段差異化收費,對緩解擁堵起不到預期作用。另外,公眾普遍擔心以此為理由取消節(jié)假日免收費政策,這更需要全面公正評估。盡管節(jié)假日免收費加劇了高速公路擁堵,但隨著節(jié)假日出行成為一種基本的生活方式,取消免收費政策未必能有效緩解擁堵。如果根據(jù)分時段差異化收費政策,不僅取消免收費,還相應提高收費標準,社會公眾顯然是難以接受的。

        實行分時段差異化收費政策,基本的邏輯就是通過價格杠桿來調節(jié)市場需求。但高速公路帶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無論是公眾出行還是貨物流通,對高速公路都存在很大的需求剛性,因此,所謂的“價格調節(jié)”最終可能會演變成變相漲價。

        高速公路收費政策和定價機制確有進一步調整的必要,但是調整的大方向應當是控制高速公路收費繼續(xù)上漲。目前的我國貨物總價值中物流費用占到30%以上,降低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呼聲高漲。如果真正把分時段差異化收費作為一項降成本舉措,那么就必須明確提出,以現(xiàn)行的收費標準作為高峰時段收費的上限標準,杜絕變相漲價的可能。在這一基礎上,調低車流量相對較少路段以及相對閑暇時段的收費標準,讓政策設計更加科學化、精細化,努力實現(xiàn)調低收費、確保安全、保障通行等多重目標。

        (原標題:高速公路收費切勿變相漲價)

        本文來源:中安在線-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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