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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警上路大整治頂格處罰交通違法行為
2016-04-21 
        原標題:成都全警上路大整治頂格處罰交通違法行為

        4月20日至7月20日

        本報訊(記者李丹鐘振宇)4月20日至7月20日,成都警方在中心城區(qū)開展為期3個月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除交警外,另外抽調600名警力,對口配屬城區(qū)交警分局開展交通違法大整治。截至20日16時,成都全市一天共出動4000余名警力在中心城區(qū)對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現(xiàn)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2832件,其中非機動車和行人違法2247件,機動車違法585件。

        此次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分兩個階段,4月20日至5月31日,以中心城區(qū)二環(huán)路以內區(qū)域,以及人民南路、天府大道、蜀都大道等主要出入城通道、主干道、主要路口為整治重點,扭轉交通亂象突出現(xiàn)狀。6月1日至7月20日,將管理區(qū)域從二環(huán)路以內區(qū)域向外延伸到三環(huán)路及出入城通道,形成常態(tài)長效治理機制。

        成都警方此次集中整治的重點區(qū)域包括:全市主要路口、重要路段,以及黨政機關、學校、醫(yī)院、商業(yè)中心等重點區(qū)域周邊道路和軌道交通站點、公共交通樞紐、長途客運站、火車站、機嘗碼頭、大型市嘗大型居民區(qū)、大型綠地公園、旅游景點等區(qū)域相關道路,并針對市民反映強烈、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違反交通法律法規(guī)的違法者一律頂格處罰。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包括:機動車違規(guī)變道、違法停放,出租汽車隨意停車上下乘客、公交車不進站隨意上下乘客等;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闖紅燈、聚集候客等;機動三輪車違法上路行駛、聚集候客等;行人闖紅燈、違法橫穿車行道、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

        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服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指揮和管理,阻礙交通警察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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