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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濟市實施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新政
2016-04-02 
        黃河新聞網(wǎng)運城頻道訊4月1日起,地處永濟市河東大道北段彩虹汽貿(mào)中心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理賠服務中心(簡稱快處中心)”正式對外開展服務。

        “一站式”服務模式

        “快處中心”依據(jù)《永濟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理賠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設有交警、保險、糾紛調(diào)解等部門,集“車輛定損、保險理賠、事故定責”等功能于一體,本著“自行撤離、模糊定責、自行協(xié)商、定點處理、集中定損、糾紛就地解決”的一站式服務原則,為當事人提供“進一個門,辦所有事的“一站式”服務,使交通事故保險理賠速度更為迅速,快捷方便辦事群眾,提升工作效率。

        受理時間及對象

        “快處中心”依據(jù)《實施辦法》,受理早7點至晚21點發(fā)生在本市轄內(nèi)的符合快速處理理賠條件的小額財損交通事故。小額財損交通事故即:事故各方均在山西省投保、僅造成車輛損失、不涉及人員傷亡與車外財物損失,且車輛不經(jīng)施救能安全行駛,基本事實無爭議,單車損失金額小于5000元的道路交通事故。

        業(yè)務辦理流程

        《實施辦法》施行后,事故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并在約定時間內(nèi)到達快速處理理賠服務中心,責任明確且能夠協(xié)商處理的,當事人領取并填寫《永濟市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處理協(xié)議書》(現(xiàn)場記錄書)。責任不明確或不能夠協(xié)商處理的,由快處中心駐站民警認定事故責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然后在前臺登記事故信息,明確保險責任,根據(jù)責任劃分找相關保險公司定損,定損金額在3000元以內(nèi)的,駐站定損員為當事人辦理理賠手續(xù)。定損金額超過3000元的,當事人應根據(jù)保險公司的要求,找駐站民警開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再辦理相關理賠手續(xù)。已取得事故認定書的可直接辦理理賠手續(xù)。定損完畢后,車主可自行選擇維修機構(gòu)。

        《實施辦法》處理細則

        依據(jù)《實施辦法》,凡發(fā)生符合自撤現(xiàn)嘗實行快速處理條件的車損事故,當事人應當自行撤離而拒不撤離現(xiàn)場,造成交通擁堵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當事人有其它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一并處罰。

        “快處中心”的建立,創(chuàng)新了政府交通安全管理模式,交通事故可由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處理,快速撤離現(xiàn)場,能有效地解決以往由于車輛滯留事故現(xiàn)場等待交警處理造成交通擁堵問題,減少了交警部門出警、保險查勘、查勘定損的壓力,簡化了當事人保險理賠手續(xù),縮短保險理賠時間,提升了保險公司案件結(jié)案速度,提高了交通事故處理效率,更好更快捷的服務客戶。(馬庚苗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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