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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民可用手機繳納交通違法罰款
2016-04-01 
        本報訊(記者焦莫寒)3月31日,記者從鄭州市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與支付寶聯(lián)合開發(fā)的通過手機支付寶繳納交通違法罰款的功能已上線運行,將為廣大車主提供方便。

        車輛所有人只要通過手機實名注冊認證支付寶,打開支付寶找到“城市服務”窗口并點開,會看到“交通違法繳納”窗口,繼續(xù)點開就會出現(xiàn)顯示“當事車主名字、身份證號、車號、車輛檢驗有效期,以及個人車輛的交通違法記錄”的頁面,繼續(xù)點開并選擇交通違法記錄,按“確認并繳費”鍵完成支付寶繳費。

        交警提醒,一是手機支付寶個人信息要實名認證并與車輛信息必須一致才能繳納;二是要繳納的罰款是200元以下的全國各地交通違法;三是車主必須是鄭州本地人;四是車輛必須是豫A鄭州車輛,五是駕駛證的準駕車型必須是C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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