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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共自行車距地鐵站不得超過百米
2016-03-24 來源:南京日報
   如今,地鐵在城市公共交通中承擔著越來越重要的客流運輸作用。記者從市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fā)的《南京市軌道交通站點換乘及服務設施配套規(guī)劃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中獲悉,為提高地鐵與其他出行方式之間的換乘效率,我市對地鐵站點換乘及周邊服務設施配套制定明確標準。其中公共自行車、非機動車換乘設施距離地鐵車站出入口不大于50米,公交換乘設施(??空竞蛨稣荆┚嚯x出入口不大于100米。

   根據(jù)《標準》,我市軌道交通站點分為市級綜合型、公共中心型、交通樞紐型和一般型換乘樞紐。市級綜合客運樞紐為城市對外交通的主要客運站場,如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等,與軌道交通共同形成城市大型綜合交通換乘樞紐;公共中心型換乘樞紐包括市級、地區(qū)級公共中心,大型公建設施較多,人流、客流密集,可輻射整個市區(qū)甚至更外圍城鎮(zhèn);交通換乘型換乘樞紐通常位于軌道交通線路的轉(zhuǎn)角處或終端站,主城區(qū)邊緣或外圍地區(qū)2條及以上軌道相交處,服務于周邊較大范圍,為片區(qū)換乘型車站;一般型換乘樞紐則是軌道交通沿線的中間一般車站。

   軌道交通換乘設施主要包括步行換乘設施、臨時停車換乘設施(公交停靠站、出租車接送+小汽車停靠站)以及停車換乘設施(公共自行車停車場、非機動車停車場、公交首末站、小汽車停車場包括P+R、出租車停車場)?!稑藴省访鞔_要求,公共中心型、交通樞紐型和一般型換乘樞紐必須設置步行駁接設施、公交車站臺、公共自行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其中優(yōu)先順序為步行、公共自行車、非機動車、公交、出租車、小汽車接送及停車換乘,在市中心商業(yè)區(qū)由于建筑、人流密集,城市、道路空間狹小,需要適當控制公共自行車、非機動車停車位。

   《標準》同時對各類換乘設施與軌道交通出入口的實際距離做出明確規(guī)定。其中,公共自行車、非機動車換乘設施距離不大于50米;公交換乘設施(??空竞蛨稣荆┚嚯x不大于100米;臨時停車換乘設施最遠步行距離不超過180米,出租汽車臨時??奎c距離控制在100米以內(nèi);P+R停車換乘設施距離宜布置在200米以內(nèi),最遠不超過300米。

   在服務設施配套方面,《標準》要求上述4類換乘樞紐在規(guī)劃建設中必須設置便利店、自動售貨機、早餐和快餐點、自助銀行(ATM)、醫(yī)務室和警務室,鼓勵設置老幼托管服務室、郵政網(wǎng)點、自助繳費點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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