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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定軍代表:理順大型項目配套鐵路投資主體
2016-03-16 
        本網訊由于鐵路長期政企不分,我國大型建設項目配套鐵路專用線工程投資建設、運營管理體制機制存在諸多不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湖南電力有限公司籌備組組長、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湖南寶慶煤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定軍認為,盡管我國實行了鐵路改革,國務院也于2013年發(fā)布了《關于改革鐵路投融資體制加快推進鐵路建設的意見》,但原有格局并未有大的改變。因此,應當合理確定國家大型項目配套鐵路專用線投資主體。

        鐵路改革后,國務院及中國鐵路總公司制定了相關政策,對專用線投資、審批、設計、監(jiān)理、施工及驗收移交和資產劃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guī)定。但在劉定軍看來,政策的制定者和執(zhí)行者仍為中國鐵路總公司,不符合市場規(guī)律。

        劉定軍表示,現(xiàn)行體制下,專用線投資者為大型項目投資人,鐵路企業(yè)考慮自身利益,在專用線建設過程中提高建設標準和搭便車增加項目情況較為普遍。同時由于投資者不是鐵路部門,但設計、施工及驗收又嚴重受制于鐵路部門,在建設過程中,鐵路系統(tǒng)企業(yè)過多介入專用線工程建設,強攬工程項目,強收協(xié)調費用,驗收過程中“卡脖子”等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利益,造成投資浪費,容易滋生腐敗,也有悖于市場經濟規(guī)律,導致新的不公平競爭。

        他建議,由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協(xié)商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出臺有關政策,理順我國大型項目配套鐵路專用線投資主體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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