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2016-01-0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江蘇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同意公司用自由資金購買保本理財產品的議案》,批準本公司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未來1個月內購買余額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的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并授權公司經營層辦理上述事宜詳細內容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相關公告。
一、本次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情況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分別與交通銀行江蘇省分行和浦發(fā)銀行南京分行簽訂協議,使用自有資金人民幣13,000萬元和10,000萬元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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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風險控制措施
本公司本著維護股東和公司利益的原則,將風險防范放在首位,對理財產品
的投資嚴格把關,謹慎決策,本次公司選擇的是保本型且有固定收益或較高收益
的銀行理財產品,基本無風險。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利用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購買銀行低風險理財產品,能夠充分控制
風險,不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計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情況
扣除本公告已披露金額外,本公司并無其他尚未到期的銀行理財產品。
三、備查文件
1、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本公司與浦發(fā)銀行南京分行簽署的《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理財產品業(yè)務申請表》。
3、本公司與浦發(fā)銀行南京分行簽署的《利多多公司理財產品合同(保證收益型-財富班車S21)》。
4、本公司與交通銀行江蘇省分行簽署的《交通銀行“蘊通財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財計劃協議》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責任編輯:黃歡_NN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