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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蕊:莫讓“不差錢”成為高鐵禁煙“絆腳石”
2016-01-05 
        2日中午,由重慶北開往成都東的G8514次高鐵上,18歲小伙兒鄧某因為煙癮難忍,竟跑到廁所里抽起煙來。結(jié)果,煙霧觸發(fā)報警器并導(dǎo)致列車降速運行。警方將他找到后,對他處以500元罰款。(1月5日《重慶晨報》)

        高鐵上不能吸煙,乘坐過高鐵的乘客都知道此項規(guī)定,高鐵廣播也會反復(fù)提醒列車全程禁煙,但吸煙誤車的事件依然頻發(fā)。2014年1月1日《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將罰款金額由5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提高到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處罰力度的加大并沒有遏制高鐵吸煙行為?,F(xiàn)如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即使是最高額度的罰款,煙癮難忍的他們也會不屑一顧,“不差錢”的“吸煙哥”屢見報端。

        部分煙民認為,乘客乘坐高鐵時間有時會達到十多個小時,全程禁煙是不夠人性化的硬性規(guī)定。可是很多人并沒有意識到,在公共場合吸煙本身就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況且動車上吸煙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不能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讓整列火車乘客的生命財產(chǎn)受到威脅。

        眾所周知,在動車吸煙不僅會對他人健康造成威脅,也會使列車緊急降速或停車,影響線路運行秩序,更會影響列車運行安全。高速列車行駛至一半的時候,最忌諱的就是突然停車,驟然停車會導(dǎo)致車體慣性前傾,這就可能造成列車橫向脫軌。倘若高鐵行駛在高架上,那就更加危險。在列車運行到信號不強的地帶時還可能因為信號源導(dǎo)致無法及時溝通,出現(xiàn)追尾的危險。

        如此頻繁的動車吸煙事件凸顯著人們安全意識的缺乏,也反映了“法不責(zé)眾”的默許條文帶來的潛在不安定因素。我們不能忽視宣傳,也不否認宣傳引領(lǐng)的作用,但不能僅僅依靠宣傳而在執(zhí)法上敷衍了事。法律法規(guī)不能墨守成規(guī),既然罰款對于“不差錢”的乘客來說是“小菜一碟”,起不到預(yù)防作用,那么就應(yīng)該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加以遏制。只要處罰力度加大,讓公眾覺得得不償失,才能讓高鐵禁煙成為旅客共同墨守的規(guī)則。

        春運運輸高峰將至,筆者告誡每個旅客一定要遵守鐵路動車組嚴禁吸煙的要求,忍住一時的煙癮,得到的將是一次正點、安全、舒適的回家旅程。相信得失比較,利弊權(quán)衡后,你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本文來源:荊楚網(wǎng)責(zé)任編輯:黃歡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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