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自學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如何認定?幾道關要過
2015-12-11
核心提示《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賦予公民更多選擇權,順應了人民群眾的期待要求,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有幾道“關”要過。
A“安全關”
自學直考放開后,“馬路殺手”會不會增多?
此前,安徽、廣東等地已開展自學直考試點。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應朝陽介紹,這些試點的模型是參考國外設計的,一開始很多人擔心教學效果,但實踐證明,在交通違法率和事故率方面,通過自學直考與駕校培訓出來的駕駛人基本持平。
為保證安全,意見明確“三個限定”:限定訓練車輛,車型僅限于小型汽車,車輛必須加裝輔助制動等安全裝置;限定隨車指導人員,必須具備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駕駛經(jīng)歷;限定訓練路線和時段,避開學校周邊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開交通高峰等時段。
B
“法律關”
上路學車,是否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
根據(jù)意見規(guī)定,有關部門將依法加強監(jiān)督管理,依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上路練車要取得學習駕駛證明,粘貼放置學車專用標識。清華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表示,上路自學的車、路、人都有嚴格限定。只要駕駛合規(guī)車,在公安部門劃定的自學道路,且在有教練資格人的陪同下開車,就不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自學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如何責任認定?
意見明確,練車過程中發(fā)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學車人員、指導人員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親朋好友之間“教與學”,余凌云稱,一旦答應教別人開車,就形成了口頭約定??陬^約定也是合同約定,因此最好在承諾前,就學車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問題明確細化,避免糾紛。
C
“供需關”
近年來,我國考駕需求非常旺盛。自學直考放開后,迅速增長的考駕需求能否得到滿足?
公安部交管局局長劉釗表示,意見提出了“三個增加”的解決辦法:一是增加考試場地。有序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考場,補足考場缺口。二是增加考試人員。拓寬選用渠道,從公安機關中選拔專兼職考試員,從社會上聘用考試輔助評判和監(jiān)督人員。三是增加考試網(wǎng)點。推行省內異地考試,推進駕駛人考試業(yè)務向縣級下放延伸。
余凌云認為,意見中對優(yōu)化程序方面的規(guī)定也將幫助提升管理效能。例如,允許考生一次性預約、連續(xù)考試,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可直接參加安全文明常識考試;調整小型汽車夜間考試方式,可在日間采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
據(jù)新華社(來源:大河網(wǎng)-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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