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南昌出臺軌道交通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12-09 
        本報南昌訊信息日報記者趙婉露報道:2015年,對南昌市民而言,最為期待事莫過于南昌地鐵1號線的正式試運營。地鐵方便、快捷、運輸量大,并且安全準時,但是地鐵也面臨著規(guī)劃面積大、工作周期長,以及安全措施要求高等特點。為確保軌道交通建設和安全運行,保障市民出行,8日,記者獲悉,南昌市出臺了《南昌市軌道交通條例》,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逃票按最高票價補收,并可加收5倍票款

        條例提出,乘客應當持有效車票或者本人有效乘車證件乘車,持單程票的乘客在出站時應當將車票交還。乘客越站乘車的,應當補交超過部分的票款。

        乘客無票、持無效車票或者冒用他人乘車證件乘車的,軌道交通經(jīng)營單位按照線網(wǎng)最高票價補收票款,并可以加收五倍票款。

        地鐵因故障停運超15分鐘乘客可要求退票

        軌道交通運行過程中發(fā)生故障無法及時恢復運行的,軌道交通經(jīng)營單位應當組織乘客疏散和換乘,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軌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運行十五分鐘以上的,乘客有權(quán)持有效車票要求軌道交通經(jīng)營單位按照原票價退還票款;乘客要求出具延誤證明的,軌道交通經(jīng)營單位應當當場出具。

        攜帶寵物乘車最高罰款200元

        條例還規(guī)定,禁止攜帶自行車等交通工具或者充氣氣球乘車;禁止攜帶有嚴重異味、易污損設施的物品、食品乘車;禁止攜帶寵物、畜禽等動物乘車,但軍警人員執(zhí)行公務攜帶軍警犬、盲人攜帶導盲犬或者肢體重殘人攜帶扶助犬除外等,若被發(fā)現(xiàn)拒不改正的,將會處三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作者:趙婉露

        (來源:中國江西網(wǎng)-信息日報)

        本文來源:大江網(wǎng)-信息日報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jīng)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