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回購高速路是面向未來的城市投資
2015-12-03 
        繼去年以回購方式取消梅觀高速收費之后,深圳再次回購龍大(深圳段)、南光、鹽排、鹽壩四條高速路,2016年2月7日零時起免費通行。(12月1日《廣州日報》)

        深圳所開啟的“回購模式”,最直觀的影響,就是免去了公眾繳納過路費的負擔,大大降低了運輸物流成本。按照預(yù)想,“免費通行”之后,勢必會帶來一連串的撬動效應(yīng)。比如說,推動土地連片開發(fā),實現(xiàn)城市一體化發(fā)展等等……在此事上,“深圳試驗”、“深圳經(jīng)驗”又一次被眾人寄予了厚望。

        其實,應(yīng)該看到的是,深圳此次大手筆回購,還是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深圳擁有著極為可觀的財政積累,具備操作巨額回購的現(xiàn)實條件;另一方面,上述幾條收費公路橫亙在新老地塊之間,客觀上造成了用地分割、加劇了城市區(qū)隔。由此,有針對性地回購收費公路,既有必要性又有物質(zhì)基礎(chǔ),一切可謂水到渠成。在這一過程中,天價的回購款,絕對不應(yīng)簡單被視作是“讓利于民”,而應(yīng)該被看成是這座城市未來投資的一部分。

        “回購收費公路”的決策,官方主要考慮在于拓展城市發(fā)展縱深、實現(xiàn)公共利益最大化——而這套邏輯,也巧妙地避開了“回購”可能引發(fā)的利益再分配爭議,化解了所謂“財政為某些開車者買單”的指摘。需要厘清的是,地方政府回購高速路的行為,勢必是對“投入—產(chǎn)出”精確計算之后的理性選擇。也惟有如此,才可具備起碼的說服力。然玉

        本文來源:山東商報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wù)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jīng)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