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wǎng)友在佛開高速遇到彈弓碰瓷?
2015-09-17
20日晚8點15分(網(wǎng)友沒有說明是否今年發(fā)生),佛開高速從廣州返陽江,距陽江市區(qū)78公里(導(dǎo)航顯示)的大槐路段大雨(PS:大槐路段屬于開陽高速)。路面有兩輛小車一前一后時速約90公里地開著。我跟了五分鐘,然后用閃光燈交替地閃著,并嗚喇叭示意,但這兩臺車不讓道,而在我后面的車已開始排長龍了。當那兩臺車前后間距能變道過去時,我加速變道通過。
約兩分鐘之后,兩車追上并企圖逼停我,其中一臺車向我招手示意,我搖下副駕窗,問什么事,他們說我撞到他車了。我想:我這車速在80公里,倘若兩車相刮,那是什么后果呢?因此,我即時加速脫離糾纏,并立即報警,然后110轉(zhuǎn)高速交警,高速交警叫我不要停留,在最近的路口下高速,并在收費站處置(因為收費站有公安卡點及高速交警),因此我選擇最近的大槐收費站。
(這位網(wǎng)友做法的非常正確。夜晚高速公路一個人貿(mào)貿(mào)然下車并不是一個好選擇)
在站區(qū)交警對我車的查勘中,并未見車身異常,只是發(fā)現(xiàn)車身有一凹痕,交警說這是用彈弓打的彈珠造成的,還問我那路段是否下雨,我說下著大雨,交警拍照后對我說處置妥當,休息下再走(平復(fù)心情)。
交警說夜間開車遇此況,可邊走邊報警,然后找最近的路口下高速并在收費站向交警說明情況,千萬不要停留理論,因為撞車黨車上都是四五個人的。
所以,我將遇此況向朋友圈的兄弟姐妹們告知,祝一路平安!
彈弓碰瓷?不是新鮮事
下面是汽車之家對彈弓碰瓷的詳細圖文解釋
早在2012年,廣西警方首次逮捕了以彈弓為碰瓷作案工具的9名嫌疑人。最后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碰瓷”者以該罪名追究刑責(zé)。點擊查看相關(guān):新聞鏈接。
碰瓷人作案工具廣西記者駱南華翻拍
遇到以上情況應(yīng)該怎么做?1報警求助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類似情況,且可以確定沒有和其它車輛發(fā)生接觸,切忌不要停車(如果車輛性能允許,也可以加速將其甩掉),然后報警。如果實在甩不掉,可以保持正常速度前行,在就近收費站出站以尋求幫助。
2安裝行車記錄儀
車上盡量安裝行車記錄儀,日常行駛時不僅可以保駕護航,提供證據(jù),萬一真的遇到碰瓷團伙,記錄儀就是有力證據(jù),事后可以用來當做辨識匪徒的依據(jù)。
小貼士
這里有一個小貼士分享給大家,在目前主流的一般性碰瓷事件中,多數(shù)都是非機動車,比如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等,這幫人最擅長的就是搬出交通安全法中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fā)生碰撞,就算汽車一方無責(zé),也需要承擔(dān)10%的責(zé)任,就是因為這一條,很多車主因為怕麻煩、想省時間等,就喜歡和碰瓷者私了,其實你是真傻了,為什么這么說?
“安全法”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fā)生事故,導(dǎo)致財產(chǎn)損失或人員傷亡的話,是應(yīng)由第三方保險公司的“三者險”來賠付的,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本就該由保險公司出面理賠,不需要你和人家私了去。何況他還是碰瓷的。
“安全法”中介紹:“三者險”不足的部分,應(yīng)由以下方式處理:如果機動車無責(zé),則最少需要承擔(dān)10%的責(zé)任,但如果事故是由非機動車或行人故意造成的,則機動車一方不承擔(dān)任何責(zé)任,如果你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是碰瓷的,就該果斷報警,讓交警來幫助你,而不是貪圖一時省事,就和碰瓷者私了,這樣不僅不利于打擊碰瓷者,還會讓他們覺得得手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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