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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為何管不了“高鐵茶”?
2015-09-08 
        長期以來,乘客(消費者)反映,一些列車上消費貴于其他消費場所數(shù)倍且質量不好,但是,投訴時消費者保護協(xié)會卻因為涉及“鐵老大”不予受理,實際上,高鐵列車上的餐飲已經(jīng)成為《反壟斷法》、《物價法》、《消法》無法進入的執(zhí)法盲區(qū)。

        在高鐵列車上,對于無座旅客而言,能到餐廳座位坐一坐,顯然是一件非常愜意的事。但如今在一些高鐵上此舉行不通了,坐下來可以前提是要點茶消費,茶最便宜的一杯也要88元,也可三到四個人合點一壺,一壺最低是300元。這么貴的價格,旅客怎能接受?

        近日,南京市民羅先生向媒體投訴,說自己在乘坐G3次列車從北京南站前往南京南站時,在餐車上遭遇“強制消費”——如果坐在餐車里,就必須要買一杯價值88元的茶水。羅先生不想買,但乘務員屢次推銷,最后他煩不勝煩便買了一杯。

        有專家指出:高鐵上的餐車經(jīng)營方式經(jīng)不錐反壟斷法》、《物價法》和《消法》的拷問!一杯88元的天價“高鐵茶”,指向三個問題。其一,餐桌何以變茶座?坐餐車必須消費,不等于必須高消費,關鍵在于要給旅客以消費選擇權。一些無座旅客也并非不想消費,而確實是因為價格高得離譜,消費不起。一杯茶88元,顯然超出了大多數(shù)人的心理承受范圍,相當于在“你是想被宰還是想被宰”中做出選擇,道理上說不通。

        資料

        專家:“高鐵茶”的幾宗罪

        強制消費。2007年鐵道部新聞發(fā)言人曾公開表示,列車餐車是供旅客用餐的,不得將餐車改為其他的用途,如今餐桌變茶座了,餐車也有不成文的規(guī)定,即在列車嚴重超員的情況下,列車長會讓列車員把茶座收拾出來讓給乘客來坐,鐵路總公司12306熱線客服人員表示,按規(guī)定餐車必須要消費,但規(guī)定卻又實在說不上來。更讓人無奈的是,并不是所有高鐵都有“茶座”服務,而定價又不一,價格也沒有物價部門的批準,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你的投訴,效果為零。

        定價不明。高鐵,是普通火車的進階版,高達30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傳遞出社會的現(xiàn)代程度。現(xiàn)代高鐵帶給乘客的,除了快速帶來的便捷體驗,還有被強制喝下的“霸王茶”。餐車一坐,一個紙杯,一撮茶葉,一注熱水,只要99元或者88元,列車員會不厭其煩地反復介紹、催促,還不接受?只有來硬的了,在這些高鐵上,餐車就是茶座,不花錢就別坐。在此強制推銷下,不管你是屢勸不聽型,還是強勢維權型,高鐵“霸王茶”你喝定了,不得不說,“霸王茶”違反物價法,具有壟斷強制味。

        壟斷經(jīng)營。原來的鐵道部變成鐵總后,行政職能和權限不僅僅一點都沒有消除,壟斷機制和思維卻更加根深蒂固了。但市場化尤其是打破壟斷方面,沒有一條是觸及鐵路系統(tǒng)的壟斷利益和行政管制的,列車員依然那么趾高氣揚,雖是服務行業(yè),卻也霸氣十足,地方消費者保護協(xié)會往往不觸及此類維權。

        評論

        高鐵:應凸顯公共服務職能

        在應該凸顯公共服務的國家高鐵上,“高鐵茶”分明是強制消費,強買強賣,甚至會懷疑自己是上了黑車。當今網(wǎng)絡時代,也是消費體驗至上的時代,無論旅游、購物,還是乘車出行,都是以用戶體驗為核心價值的。而高鐵卻以強制消費來牟利乘客,實屬下策。

        賣“高鐵茶”,高鐵餐車在不增加硬件設施的前提下,拓寬了經(jīng)營空間,尋找到了新的收入“增長點”。但事實上,高鐵餐廳在推銷茶水過程中,有變相強制消費之嫌,“霸王”味非常濃;而且,茶水88元的最低消費價格只是鐵路部門自定,并沒經(jīng)過物價部門批準,如果旅客較真起來,弄不好還要吃官司,甚至受到處罰,最終落得個得不償失的下常

        在高鐵這樣的特定空間里,商品和服務具有公共品的屬性??膳碌氖?,高鐵置自身公共服務職能于不顧,叫賣“高鐵茶”,從旅客身上“搶錢”,這會嚴重損壞鐵路部門的自身形象,引發(fā)公眾的強烈不滿。這種信譽上的巨大損失,高鐵的公共服務職能與賣“高鐵茶”所獲得的蠅頭之利相比,可以說是因小失大。

        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國家應借鑒國際上“網(wǎng)運分離、區(qū)域競爭”等運營模式,成立國家鐵路路網(wǎng)公司和數(shù)家客運、貨運經(jīng)營公司,將國家鐵路路網(wǎng)基礎設施與鐵路客貨運輸運營分離開來,并推動區(qū)域間的鐵路營運競爭。國家有關部門亦制定相應的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鐵總的法律地位、經(jīng)營責任、權力義務、與地方的關系等基本問題作出規(guī)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其“高鐵茶”這類壟斷權力。

        觀點

        市場化:不等于漫天要價

        從市場化的角度而言,餐車作為一種特色服務,是高鐵上的稀缺資源,運營成本顯然要高于其他座位,因而高鐵規(guī)定“坐餐車必須消費”無可厚非。正如有的法律專家所言,如果旅客沒有消費活動卻占據(jù)餐車座位,不僅可能影響他人前來就餐,也對餐車正常經(jīng)營產生影響。

        但是,市場經(jīng)濟雖然以自由競爭和自愿協(xié)商為原則,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漫天要價。相關人員表示,高鐵上茶的價格經(jīng)過鐵路局批準但對“有沒有經(jīng)過物價部門的批準”,卻并不清楚。那么,一杯“一次性紙杯盛著,上面飄著一小撮茶葉”的高鐵茶要價88元,是否有價格欺詐的嫌疑呢?有乘客算了一筆賬,徐州到南京二等座票價是149元,加上一杯88元的茶,跟254元的一等座差不多了。早知如此,還不如干脆買一張一等座票呢。

        高鐵上88元一杯的茶,放在一些高檔消費場所,其實并不算什么,公眾之所以稱其為“天價”,并表現(xiàn)出極大的反感,是因為它出現(xiàn)在高鐵這樣一個封閉而又移動的空間,旅客用腳投票的權利是非常有限。這樣一來,就很容易助長鐵路行業(yè)“我的地盤我做主”的強勢乃至霸道心態(tài),對消費者權益形成擠壓。這其實是一個相當危險的信號,因為對于一個服務性行業(yè)來說,技術的進步與革新只是表象,服務品質的提升才是發(fā)展的根源。

        本期作者肖武朱清建

        本文來源:四川在線-四川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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