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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地鐵”能否叫停?
2015-09-02 
        深圳大事進行時

        據(jù)新華社電坐地鐵吃東西搞不好要被罰款500元,這不是開玩笑,而是9月起深圳“地鐵族”正在面臨的現(xiàn)實問題。《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昨日正式實施,按規(guī)定,在地鐵車站和車廂內(nèi)飲食等行為可能會收到500元罰單。

        據(jù)介紹,今后對地鐵進食實施具體處罰的主體不是基層巡邏人員,而是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不過,《辦法》實施首日,他們并沒有直接開始“抓現(xiàn)行”,而是在地鐵站發(fā)傳單進行宣傳指導。深圳地鐵運管辦三號大隊副隊長曲寧說,運管辦分成幾個大隊,昨天一整天在20多個站點進行流動宣傳,今后將逐漸開展執(zhí)法。

        此外,與其他城市地鐵“禁食令”不同的是,這次《辦法》還額外寫明“嬰兒飲食除外”,體現(xiàn)了對特殊人群人性化的一面。

        多數(shù)受訪乘客都對地鐵禁食令的施行拍手叫好,但也有人認為對于一些早高峰上班的白領,禁止在地鐵內(nèi)吃早餐有些“殘忍”。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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