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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廳:無經(jīng)濟糾紛當事人系上訪戶
2015-09-01 
        本報訊(首席記者張學江見習記者王文通)8月28日上午,兩名女子雙腿懸空出現(xiàn)在蘭州市酒泉路213號交通綜合大廈B座16樓窗口,欲跳樓輕生。記者當日試圖采訪省交通廳,但一直未果,記者了解到,兩女子此極端舉動與債務糾紛有關(guān)。8月31日,甘肅省交通廳給本報發(fā)來情況說明,表示當事人系上訪戶,與交通廳沒有經(jīng)濟糾紛。

        情況說明中介紹,事件當事人系原定西縣鴻運公交運輸公司法人代表,其與原定西養(yǎng)路費征稽所就拒繳養(yǎng)路費發(fā)生的行政爭議一案,經(jīng)定西市中級法院、甘肅省高級法院多次審理,已于2007年終審判決終結(jié)。2008年和2009年,當事人先后向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均被駁回。但當事人不服最終判決結(jié)果,2013年開始反復上訪,交通廳也給予了明確答復,案件已經(jīng)法定訴訟程序?qū)徖斫K結(jié),三級法院均有明確判決和答復,不存在爭議,希望嚴格依法辦事,遵守法院生效判決。

        2013年,交通廳與維穩(wěn)辦主持多次協(xié)調(diào),2013年8月13日與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給了當事人30萬元生活困難救助金,交通部門放棄了對其追繳國家規(guī)費的主張。同時,對當事人提出的參與公路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shè)事宜,如不違反《招投標法》及國家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由交通部門給予解答,2014年1月6日,當事人親筆寫了息訴罷訪承諾書。然而,2015年8月25日上午,當事人與其姐姐又到交通廳上訪,稱與其合作的企業(yè)已報名投標渭武高速公路,要求交通廳安排讓合作企業(yè)中標,得不到滿意答復后,8月28日上午當事人來廳上訪,乘工作人員不備爬上窗臺,以此要挾交通廳滿足其違法訴求。

        本文來源:每日甘肅網(wǎng)-蘭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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