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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公路,通向何方
2015-08-11 
        通訊員毛雪逸記者張帆

        隨著私家車的劇增,公路收費如今已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有關公路收費的新聞,總能吸引眼球、引來熱議。

        交通運輸部制定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引發(fā)輿論熱議。省公路局上周就此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聽取有關專家和運輸企業(yè)代表意見,記者采訪了相關與會人員。

        兼顧公平效率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陳利幸說,《條例》修訂將會有效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財稅體制改革的新要求,兼顧公平與效率,適應高速公路網(wǎng)絡化運營和長期養(yǎng)護管理的客觀需要,是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公路建設,完善收費公路信息公開,加強對轉(zhuǎn)讓、運營監(jiān)督管理的客觀需要。

        《條例》的修訂順應經(jīng)濟社會快速發(fā)展、國家公路網(wǎng)逐步連線成網(wǎng)的需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fā),充分考慮國家財力的需求與可能,以及國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交通基礎設施的政策導向,明確了我國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特別是新建公路的發(fā)展仍然需要堅持收費公路政策的基本思路。雖然公路是公共產(chǎn)品,但其資金來源是稅收或者收費,目的在于滿足公路建設、養(yǎng)護、管理的資金需求。如取消收費,就需要增加稅收來彌補。因此,《條例》的修訂旨在平衡收費和收稅之間的關系,從兼顧效率與公平的角度出發(fā),采取收稅與收費長期并行的方式,構建“兩個公路體系”,即:以普通公路為主的體現(xiàn)基本公共服務的非收費公路(收稅公路)體系和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提供高效率、高水平通行服務的收費公路體系。

        簡單說,《條例》的修訂是因為收費公路的經(jīng)營環(huán)境和經(jīng)營狀況發(fā)生了巨大變化,已難以適應發(fā)展需求。

        省交投集團的相關人士曾做過測算,在浙江,按目前正常的6車道高速公路每公里1.5億元的造價,若是貸款修路,每年利息支出就至少900萬元,即使按日車流量3萬輛的設計滿負荷流量計算,在目前的收費標準下,依然付不起利息。省交投高速公路板塊16條段高速公路,去年5條盈利,11條虧損,這11條公路均為交投組建后新建的,好在盈利的是滬杭甬、上三線、杭金衢、甬臺溫等交投集團組建后接收的早期收費高速公路,成本低、車流大、收益豐,彌補虧損后尚有盈余。

        省交投集團董事長高興夫說:“以前車行高速,我希望車少行車暢快,到交投工作后,看看每天高速公路投資花掉的巨額成本,每天要付的大筆利息,高速公路上車少我很憂心。要解決這一問題,除了政府加大公路建設的資金投入,降低高速公路建設的資金成本外,我們也要通過沿線公路相關產(chǎn)業(yè)開發(fā),降低分攤公路成本,不能指望靠單一的公路收費來還貸、盈利?!?br />
        以前收費公路政策下,收費公路在還本付息后即停止收費,通過財政資金應對養(yǎng)護需求。但隨著近幾年收費公路的不斷發(fā)展,以財政收入或燃油稅來支付養(yǎng)護費用,已經(jīng)不太現(xiàn)實。從《條例》修訂稿來看,養(yǎng)護管理費用將會成為每一位高速公路使用者需繳納的費用。

        省公路局副局長孫校偉認為:“如果取消了收費,那勢必要提高稅收來彌補資金缺口,這樣對并不是常走收費公路的人群來說有失公平。”此項高速公路養(yǎng)護收費也體現(xiàn)了“用路者付費”的原則。采取收稅與收費長期并行的方式,構建“兩個公路體系”,即:以普通公路為主的體現(xiàn)基本公共服務的非收費公路(收稅公路)體系和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提供高效率、高水平通行服務的收費公路體系。

        破解虧損難題

        在浙江,收費公路肇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的“四自公路”,這種“自行貸款、自行建設、自行收費、自行還貸”的全新投融資模式最早應用于橋梁、隧道等項目的建設,后來又被較多地應用于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費公路的建設。當初,正是“四自公路”的興起,消滅了浙江公路的大小卡口堵點,緩解了浙江的行路難。

        因此,在當時,“四自公路”或收費公路大體是受到社會歡迎的。雖然對收費有些意見,但有路走總比無路走強。

        加上那個年代私家車極少,有車的也主要限于個體運輸戶,因此公路收費和百姓的直接關系不大,不大會成為公眾關心的熱點。

        同時,早期的收費公路大都建在急需改善交通的要道,投資盛收費多、效益好,吸引公路投資商紛至沓來,十分搶手。

        而當前收費公路面臨著虧損嚴重、引資困難的局面。據(jù)交通運輸部發(fā)布的《2014年全國收費公路統(tǒng)計年報》顯示:2014年我國收費公路收支缺口高達1571.1億元,此前三年分別為323億元、566億元、661億元,收支缺口進一步擴大。

        再以浙江省為例,截至2014年底,收費公路累計建設投資總額為3111.5億元,年末債務余額為1843.3億元。通行費收入為261.1億元,支出總額為258.5億元,收支略有結余。但省公路管理局副局長孫校偉告訴記者,雖然浙江省是為數(shù)不多的收費公路收支有結余的省份,但這收支計算中并不包括折舊。

        造成虧損的原因很多,一方面是公路作為基礎設施,在政府推動下,存在超前建設,不少新建收費公路車流稀少。另一方面則是受征遷費用劇增、工程造價上漲、建造標準提高影響,公路建設成本的逐年上升造成了收支缺口不斷擴大的局面。

        重視信息公開

        《條例》修訂稿提出,政府收費的高速公路實行統(tǒng)借統(tǒng)還,收費期限以路網(wǎng)實際償債期確定,不再受具體年限限制;償債期、經(jīng)營期屆滿后,實行養(yǎng)護管理收費。在此背景下,收費信息公開化成為了消費者、投資方、物流企業(yè)方等多方利益主體的關注點。

        省社科院經(jīng)濟研究所所長徐劍鋒認為,“應對養(yǎng)護成本進行信息公開,并且養(yǎng)護成本的統(tǒng)計、細分、監(jiān)管、公開方面也需法制化與規(guī)范化?!?br />
        在信息公開方面,省道路協(xié)會副秘書長張林正也有類似的觀點,“收費經(jīng)營管理者要立即向社會公布年度通行費、還本付息、養(yǎng)護等相關信息,審計機關應加強相關方面的審計,切實落到實處?!?br />
        紹興市集亞物流基地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狄挺更加重視信息公開對于企業(yè)成本核算的必要性:“作為我們企業(yè)來說,如果這條公路收費不收了,應該提前一年對社會予以公示,這樣我們才能對下一年的成本進行核算。”

        《條例》修訂稿中也對養(yǎng)護費用的信息公開做了相應的條文規(guī)定,建立收費公路信息公開制度,明確和落實收費公路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的主體、內(nèi)容、形式及相關責任。

        本文來源:浙江在線-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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