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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百余高速路危險段近1/3缺安全設施
2015-07-30 
        “100余處高速路危險段,近1/3缺乏安全設施”、“編制民警占人口比例僅為萬分之1.4”……幾組數(shù)據(jù)引人深思。在今天舉行的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省政府副省長李富林向大會作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存在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指出海南道路交通仍存在五方面的“頑疾”亟待治理。會上,李富林表示,交通安全管理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不同步現(xiàn)象在海南各市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全省交通警力不足,尤其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嚴重不足。

        交通安全配套設施建設不足也是另一大“頑疾”。報告指出,這主要表現(xiàn)在道路建設與交通安全設施尚未實現(xiàn)“三同步”,部分道路開通使用后,交通安全設施配置不及時導致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城市的非機動車、行人通行道路不完善,停車場停車泊位緊缺。

        報告也指出,海南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仍比較突出。2014年排查的高速公路100多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近三分之一需要增設交通安全設施;全省現(xiàn)有摩托車132萬余輛,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只有102萬余人;機動車報廢注銷管理較難,一些非法廢品收購點違法收購報廢車,部分車輛無牌無證或套牌使用。

        有數(shù)據(jù)顯示,海南農(nóng)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薄弱。截至2015年6月,全省173個行政村聘用交通安全協(xié)管員占全省行政村比率僅6.9%,絕大多數(shù)農(nóng)村沒有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力量。

        此外,電動自行車管理難度大也是一大痼疾。據(jù)統(tǒng)計,全省現(xiàn)有電動自行車約100萬輛,駕駛員安全文明意識薄弱,電動自行車亂行亂停違法行駛現(xiàn)象普遍。同時,銷售超標電動車問題也還未得到有效治理。

        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將進行專題詢問

        聽“一把手”出招破“交通病”

        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針對廣大群眾廣泛關注的道路交通問題將于30日下午舉行聯(lián)組會議進行專題詢問,由主管廳局“一把手”與常委會組成人員、基層人大代表等面對面,展開包括交通擁堵、停車場建設、駕考難、電動車管理在內(nèi)的一系列問題的解答。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東軍表示,省人大將監(jiān)督道路交通安全作為工作重點,將不斷加大監(jiān)督力度,促進政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賈東軍指出,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專題詢問有兩點改進:一是詢問人不僅有常委會組成人員,還有來自基層的省人大代表,進一步擴大人大代表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二是在詢問前,省人大常委會作大量調研,歷時1個月深入各市縣掌握詳實材料及數(shù)據(jù),并在此基礎上制作了時長13分鐘的專題片,聚焦了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大大增強專題詢問的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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