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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公路政策調(diào)整,不妨聽證
2015-07-22 
        CFP供圖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昨日起向社會征求意見,擬對收費期限作出調(diào)整:政府收費高速公路償債期按實際償清債務所需時間確定,各省實行統(tǒng)借統(tǒng)還;特許經(jīng)營高速公路經(jīng)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償債期、經(jīng)營期結束后,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養(yǎng)護管理收費。

        “償債期、經(jīng)營期結束后,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養(yǎng)護管理收費”是“條例修訂稿”的點睛之作,如得以通過意味著,此前收費公路政策中關于收費年限之剛性規(guī)定都可以打破。一旦開了口子,一些高速公路收費可能就沒完沒了。讀罷消息,對過多過濫的收費公路早就嘖有煩言的公眾怎能淡定?

        實際上,此次修訂早就經(jīng)過預熱,交通部于2013年5月發(fā)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就在原“條例”基礎上增加了上述描述,今天不過是再次指出。收費公路政策走到今天,情況確實有了一些變化:一方面,國內(nèi)許多收費公路是十幾、二十年前修建的,收費期逐漸屆滿——據(jù)有關人士透露,至去年年底,全國有2000多公里政府還貸高速公路陸續(xù)到期——而且還呈現(xiàn)越來越多的態(tài)勢。如果不能繼續(xù)收費,就等于斷了財路,阻力巨大。另一方面,交通部于2014年、2015年中公布了前一年度虧損情況: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虧損661億元,2014年虧損額猛增至1571億元。巨大壓力當前,管理部門很著急,不得不打政策的主意,以安撫業(yè)界,似乎可以理解。只是,收費公路政策茲事體大,關系萬千重,政策要怎么調(diào)整,要有通盤考慮,小心求證。

        對由來已久的收費公路問題爭議,公眾與管理者的對話往往不在同一層面上。管理者過多關注微觀領域,用成本意識、經(jīng)營角度、市場邏輯審視收費公路,認為收費公路虧本就要延長收費期限、向公路使用主體多收點,否則就難以維持正常秩序,最終損害消費者利益。但公眾往往看得更遠、要求更多、期望更高。如果說,改革開放初期,公共財政囊中羞澀,“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是公路建設的優(yōu)勢策略——事實上這種制度創(chuàng)新也確實帶來了大改變、大發(fā)展,我省在今年年底就能實現(xiàn)縣縣通高速,這是二、三十年前不敢想的——那么,30多年后,公共財政已今非昔比,已有余力為公眾修路鋪橋,作為公共產(chǎn)品向公眾提供,公眾也有理由要求公共財政有這種擔當。別說收費期已到的公路,就算還沒有結束,在財力許可的情形下,通過財政贖買提前還路于民也不是高要求,國內(nèi)一些財力較為雄厚的城市也確實這么做了。在這種語境下,傳來可以延長收費年限的消息,公眾失望之情不難理解。

        話又說回來,賣者不嫌貴,買者不嫌便宜,只聽一方意見的決策必然有失偏頗,何況是強勢的一方。該不該為收費期松綁,不能只聽經(jīng)營方意見,還要照顧公眾感受?!秲r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斷重申,“建立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和社會聽證制度……防止決策的隨意性”。按照這種精神,收費公路政策調(diào)整,需不需要舉行公開聽證,問問公眾怎么看、同不同意呢?如此重大調(diào)整,由管理部門一手操辦合適否?征求意見,聽不聽還是你的權力,不如公開聽證有保障。

        (連海平)

        作者:連海平

        本文來源:大洋網(wǎng)-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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