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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按用路者付費原則長期收費合理
2015-07-22 
        21日,交通部舉辦專題新聞發(fā)布會,介紹《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相關內(nèi)容。交通部公路局副局長王太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費"的原則,實行長期收費是合理的。

        王太表示,這次條例修訂突出的就是改革,就是根據(j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來大力推進收費公路發(fā)展模式、體制機制、投融資制度的改革,確保公路交通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王太稱,通過對高速公路的功能、特點和資金保障進行的充分調(diào)查、研究、論證后認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費"的原則,實行長期收費是合理的。在我國公路網(wǎng)中,占公路總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體,包括了普通公路和農(nóng)村公路,采取向車輛用戶普遍征稅的方式,實現(xiàn)連接城鄉(xiāng)、通達全國,保障公路的基礎性、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占公路總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是補充,向公眾提供可自由選擇的高效率、高水平通行服務,實行誰用路、誰受益、誰付費。

        他還表示,為了加強政府在滿足社會公眾基本出行需求的普通公路的責任,在條例修訂中,大幅提高了收費公路的設置門檻,進一步縮小了收費公路政策的適用范圍:全面停止新增二級公路收費項目;一級公路、獨立橋梁、獨立隧道項目維持原來的收費期限,償債期或經(jīng)營期滿后立即停止收費,全部納入非收費公路體系,剩余的政府性債務和養(yǎng)護管理資金全部由公共財政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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