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湖南]廳規(guī)范行政審批管理
2015-07-16 
        為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切實做好簡政放權工作,近日,省交通運輸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湘交政法〔2015〕229號),從六個方面規(guī)范行政審批行為。一是嚴格實施行政審批目錄清單制,做到清單之外無審批;二是進一步優(yōu)化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實行網上辦理;三是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做好取消和下放許可項目的后續(xù)跟蹤管理與服務工作,避免監(jiān)管缺位;四是認真落實工商登記前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五是加大審批事項信息公開力度,實行“陽光審批”;六是進一步梳理本單位負責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對取消或下放后有利于激發(fā)市場主體創(chuàng)造活力、增強經濟發(fā)展內生動力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取消或下放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加大取消和下放力度,激發(fā)市場活力,促進經濟發(fā)展。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