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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資源理應給自行車平等路權
2015-07-09 
        記者7月6日從珠海市城建設施管理中心了解到,市城建設施管理中心按照《珠海市東部城區(qū)慢行系統(tǒng)(自行車專用道)第一階段二期建設工程》的設計,對1.45公里長的粵海東路非機動車道在原有水泥路面的基礎上進行彩色瀝青罩面2990平方米,并改造成自行車專用道,為市民綠色出行提供了良好的設施條件。(7月7日《珠江晚報》)

        毫無疑問,在所有交通工具中,自行車是最節(jié)能、最環(huán)保、最經(jīng)濟、最健康的,作為一種健康時尚的生活方式,許多發(fā)達國家的城市都在倡導騎行,并設置了專門的自行車道,自行車與機動車擁有同等的道路通行權利。如丹麥首都哥本哈根開辟了高峰時段無紅燈的自行車專用快道,美國80%的城市準備修建新的自行車道。城市道路作為一種公共資源,理應公平合理地分配。

        而當下,不少城市也都提倡市民綠色出行,可是由于長期以來城市在擴張中,忽視了自行車道建設,嚴重制約了市民綠色出行。比如說,現(xiàn)在很多城市的道路上沒有自行車專用道,公眾在騎自行車的過程中,只能夾在飛馳的機動車中間混行,經(jīng)常與機動車擦肩而過;很多公共場合沒有自行車存放處,即便有一些自行車存放處,收費價格也高得離譜;很多社區(qū)內修建有大量的機動車車位,卻沒有一個像樣的自行車存放棚……在自行車仍然是百姓重要出行工具的現(xiàn)實下,如果自行車道被忽略,實際上就是公眾交通工具出行權被忽略。

        所以,城市規(guī)劃中,理應盡量給自行車打開一扇方便之門。不管執(zhí)行起來有多大難度,都應該知難而進做好自行車交通系統(tǒng)改造工程,凡改建、新建和改造工程都為自行車道留出空間,并要形成較完整、獨立的自行車通道網(wǎng)絡。同時,還要從實際情況出發(fā),制定細致的配套措施,保證自行車的路權。

        同樣,宜居的城市離不開“慢行系統(tǒng)”,一個沒有慢行系統(tǒng)、只重視“速度”的城市,居民會缺乏幸福感和歸屬感。慢行系統(tǒng)是一種文化符號,是生活品質的體現(xiàn)、城市宜居的反映。總之,一座城市對待自行車的態(tài)度,完全可以折射出它的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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