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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整治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超標最多罰10萬
2015-07-02 
        南方日報訊(記者/李斌)6月30日,深圳市人居委透露,自7月1日起將實施《深圳市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對全市1.5萬臺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進行排氣污染整治。排氣超標的機械將不允許進入建筑工地、工廠承接業(yè)務(wù)。

        非道路移動機械包括建筑工地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等工程機械,工廠叉車、備用發(fā)電機、碼頭工程機械、機場地勤設(shè)備等。根據(jù)2015年上半年統(tǒng)計測算,目前深圳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保有量1.5萬臺,其中建筑工地60%柴油機為老舊柴油機,排氣達到國Ⅱ標準的柴油機械不到30%。工廠叉車冒黑煙現(xiàn)象也比較嚴重。經(jīng)過計算,2015年深圳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年排放PM2.5達到180噸,排放氮氧化物2000噸,排放二氧化硫80噸。

        按照今天起實施的《深圳市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在用柴油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煙度的光吸收系數(shù)不得超過0.5/米,排氣超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guī)定,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不得進入建筑工地、工廠承接業(yè)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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