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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江西大部分高速公路小車限速120km/h
2015-06-30 
        超速10%以下予以警告,需到交警部門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處罰

        經濟晚報南昌28日消息(記者王斌)記者今日從省交警總隊獲悉,7月1日起,江西高速公路小車限速提至120km/h,大車限速在100km/h以內,超速10%以下予以警告,被警告不處理年檢將通不過。

        據介紹,目前,高速業(yè)主已在全省啟動高速公路限速調整工作,即依據標準規(guī)范和高速公路實際安全行車性能,大部分高速公路的小車限速由原來的100km/h以內提高到120km/h以內,大車限速在100km/h以內(危險品運輸車限速維持80km/h不變,具體以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限速值為準),以提高我省高速公路網的運行效率。自7月1日起,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將對全省高速公路限速標志進行更換,并將于9月底前更換到位,我省高速交警部門也將同步調整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標準。

        交警提醒,對“超速10%以下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警告”的條款,許多駕駛員會誤解為對超速10%以下的交通違法不處罰。實際上只是不經濟處罰,但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警告也是行政處罰措施的一類,同樣要被公安交管部門采集錄入,駕駛員仍需前往交警部門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處罰,若不及時處理,車輛年檢則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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