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8個省轄市、10個直管縣(市)政府全部出臺交通運輸執(zhí)法體制改革意見
2015-06-03
近日,通過省政府督導和省領導公開約談等措施,開封市、洛陽市相繼出臺了改革意見,至此,全省各省轄市、直管縣(市)政府全部出臺了改革意見。
自去年8月份省政府啟動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以來,各級政府高度重視,主動作為、積極協(xié)調,統(tǒng)一思想、凝聚合力,結合本地實際,研究解決改革的重大問題,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部分地方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大膽創(chuàng)新、勇于探索,如鄭州市在省政府《改革意見》明確職能整合范圍的基礎上,將轄區(qū)內的出租車管理、軌道交通管理及公交車輛管理等職能也納入了整合范圍;許昌市專門成立了市直交通執(zhí)法體制改革職工代表委員會,通過職工相互做工作,激發(fā)出了改革正能量,化解了改革負效應,把矛盾解決在公開透明的操作過程中;駐馬店市印發(fā)了《改革100問》政策讀本,幫助執(zhí)法人員了解改革政策、明確改革方向,引導他們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等。省領導公開約談的2個未實質性啟動改革的省轄市和通報批評的7個進展嚴重滯后的市、縣均表示將被動變主動,不等不靠,堅定信心,嚴格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時間節(jié)點堅決完成改革任務。
截至目前,永城、商城、鞏義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務,新的執(zhí)法機構正式掛牌運行;焦作、鶴壁、許昌等5個省轄市和長垣、蘭考等6個直管縣(市)已出臺了機構編制、經費保障等配套文件,有望提前完成改革任務;許昌、濟源等已進行了人員選聘考試,近期新的執(zhí)法機構將掛牌運行。(廳執(zhí)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