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航務局積極清理規(guī)范全省水路交通行政權力
2015-05-18
全面清理規(guī)范各級水路交通行政權力是全省航務海事系統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4月下旬以來,廳航務局認真落實上級部署,組織人員再次清理全省水路交通行政權力和重新編制各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服務指南,并于5月上旬完成梳理與編寫任務。鑒于此次清理的內容復雜、任務繁重、工作要求高,廳航務局于5月12至15日又召集10多名市縣業(yè)務骨干,與局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經辦人員進行集中辦公,對梳理出的行政權力和所編寫的服務指南進行會審會商。
為確保行政權力清理的規(guī)范有效,此次清理工作突出了幾個特點:一是“全”,嚴格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進行拉網式清理,實行全面清、徹底清,盡力做到了不漏項、不留死角。二是“準”,嚴格按照規(guī)范編制權力清單,堅持將每項權力的依據查找得準確具體,盡力做到了權力分類分項準確、名稱表述準確和實施依據準確。三是“審”,通過集體審核、逐項修改和層層把關,盡力做到了實事求是、嚴謹細致和規(guī)范完善。四是“明”,針對權力分類分項不清、法律依據不準等模糊問題,通過深入學習和反復研究,做到認識角度統一、審查標準統一,及時將問題妥善處置,盡力做到了清理工作優(yōu)質高效。同時,還通過集體會審和細致修改,對各級水路交通行政審批事項的法律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工作細則和便民措施等內容進行了明確細化和規(guī)范統一。
目前,全省共清理規(guī)范出水路交通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行政權力630余項,編制盛市縣三級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24項,為下一步清理優(yōu)化行政職權夯實了工作基矗(廳航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