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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鐵路一主任冒領(lǐng)工資131萬邊當模范邊貪污
2015-04-14 
        鄭州鐵路一車間主任掌握著21名休假職工的工資卡,4年多時間從單位套取工資和獎金共計131萬元。昨日,記者從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獲悉,該車間主任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冒領(lǐng)工資數(shù)額他已記不清楚

        ????師寶軍,50歲,原任鄭州鐵路局鄭州北車輛段材料科科長,2007年至2011年12月任鄭州北車輛段下行到達運用車間主任(以下簡稱“車間主任”)。

        ????據(jù)師寶軍供述,2007年至2011年,他讓長期休假的21名職工將工資卡交給他,并給他們作假記全勤,而他則將這些人的工資和獎金“用于炒股和給職工辦福利”。

        ????“給職工辦福利的憑據(jù)已經(jīng)銷毀了,總共貪污了多少錢記不清了。”師寶軍說。

        ????在本案偵查過程中,師寶軍的親屬向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退交贓款10萬元。

        ????4年冒領(lǐng)131萬因貪污罪獲刑12年

        ????對于師寶軍“記不清”的數(shù)額,鄭州北車輛段勞動人事科出具的證據(jù)顯示,2007年9月至2011年12月,該車輛段共向藏某等21名長期休假職工支付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工齡工資共計168萬余元。

        ????證人劉某曾是記工員,劉某稱,車間發(fā)放獎金和福利,都是師寶軍造名單。車間逢年過節(jié)發(fā)放福利物品都是師寶軍負責(zé)購買。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9月至2011年12月,師寶軍在擔(dān)任車間主任期間,利用職務(wù)之便,通過虛報考勤的手段,欺騙該車輛段長期休假的21名職工,按在崗發(fā)放工資、獎金,再通過銀行轉(zhuǎn)賬的方式,先后共轉(zhuǎn)賬131萬余元,占為己有。

        ????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師寶軍有期徒刑12年,貪污款予以追繳,發(fā)還鄭州北車輛段。

        ????曾是勞動模范多次防止車輛事故

        ????師寶軍被判刑,不少人為之惋惜,“他多次受表彰”,獲勞動模范、火車頭獎?wù)碌榷囗棙s譽。

        ????網(wǎng)絡(luò)報道資料顯示,在師寶軍帶領(lǐng)下,鄭州北車輛段下行到達運用車間2009年共防止典型事故64起。

        ????某中央級媒體在一篇報道中這樣描述師寶軍:精明強干的退伍軍人,他充分利用自己的計算機特長,自行研制開發(fā)微機安全生產(chǎn)管理系統(tǒng)……找出各種車型的故障發(fā)生規(guī)律,為管理提供科學(xué)依據(jù)……特別是防止車輛故障,多年都在全段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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