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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車輛施救下月起將告別“漫天要價”
2015-03-27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如果遇到拋錨、事故等情況需要施救,車主不用再擔心遭遇“漫天要價”。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今日透露,從4月1日起,將規(guī)范全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行為,救援人員必須主動出示湖南高速公路救援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

        ????記者了解到,盡管國家發(fā)改委、交通運輸部2010年9月就下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但仍然有不少車主反映高速公路施救存在收費不透明、漫天要價等現(xiàn)象。

        ????省高管局透露,今年全省各高速公路經(jīng)營管理單位將加強施救服務整改落實,規(guī)范管理。從4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主線收費站廣嘗市(縣)級收費站出口和服務區(qū),均將設置公示牌,標明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車輛救援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本路段車輛救援服務隊伍名稱及服務求助和監(jiān)督電話。

        ????根據(jù)我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務收費標準,不同車型的拖車服務、吊車服務、貨物轉(zhuǎn)運、保管及搶修服務收費標準等都有詳細規(guī)定。其中一型車,即7座以下客車及2噸(含2噸)以下貨車,如果遭遇故障需要請拖車,10公里內(nèi)為280元,每增加1公里加15元。

        ????省高管局介紹,施救人員不得自行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如果車主遭遇亂收費等不規(guī)范行為,可撥打電話12328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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