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公路局下發(fā)2015年度路況檢測評定工作安排通知
2015-03-17
為做好檢測評定工作,切實加強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標管理考核,提高全省普通國省干線公路養(yǎng)護管理科學決策水平,日前,廳公路局下發(fā)2015年度路況檢測評定工作安排通知
一、外業(yè)檢測安排
(一)檢測時間
檢測時間為6月1日至8月20日。路面工程于12月20日前完工的改建及路面大中修路段,經市州提出申請,我局可組織檢測單位進行路況補測并納入年度檢測評定,補充檢測費用由提出補測申請的市州公路局(處、總段)承擔。12月20日后完工的路段,不再組織補測。
(二)檢測時序
外業(yè)檢測分南北兩個片區(qū)同時開展,各市州檢測時序由檢測單位本著減少繞行的原則依次開展檢測工作,具體檢測時間屆時電話通知。
(三)檢測車道
1、一級公路,上下行車道均納入檢測范圍,上下行均檢測第二車道(即中線或中央分隔帶外數(shù)第二條車道)。
2、雙車道公路,本著減少繞行的原則,檢測上行或下行車道;若上下行方向路況存在明顯差別(即陰陽路),則上下行車道均納入檢測范圍。明顯差別的判斷原則為,一側為優(yōu)良等,另一側為中次差等,由隨車檢測人員根據(jù)現(xiàn)場路況判斷。凡同時檢測上下行車道的,上下行車道檢測數(shù)據(jù)均納入年度民生工程目標考核計算。對陰陽路段,分車道提出大中修建議。
(四)施工路段
檢測期間正在施工的改建和大中修路段不納入檢測。
二、評定范圍及原則
(一)評定范圍
全省普通國省干線,除高速公路、砂石路面、重復路段外的其他路段均為檢測評定范圍。
(二)評定原則
各市(州)實際檢測評定里程與應檢測評定里程之比不低于本年度全省平均值,如低于全省平均值,不足部分按次等路(PQI取值65)賦值評定。
(三)部檢路況目標
2015年度部檢抽中路段,部檢PQI檢測值未達到我局下達的“迎部檢路況目標”的路段,所在市州2015年度PQI民生工程目標實行一票否決。(廳公路局)